造假者称谎报是因为缺钱,补偿款成了救济金
笔者问肖富外“村里为什么要弄虚作假”时,肖富外振振有辞地说:“2002年,我们村种冬枣,每株冬枣苗4.5元,一亩要100株苗子,村里没有钱,就想了这个办法。你可以去问供应冬枣苗子的老板,我们现在还欠着他的冬枣苗款呢!”
据笔者计算,1亩退耕还林地国家提供50元种苗费,并补助230元,怎么还会欠账?
当笔者提出看看村里记载这笔退耕还林补助的账目时,肖富外脱口而出:“会计出外打工去了,没有账看!”
陪同笔者采访的该县林业局工会主席、造林时带着县林业局工作组在荷溪村、沐林村办点的付同生肯定了肖富外的说法:“是这么个情况,荷溪村当时困难,沐林村也是一样……”
按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营农林场造林不在享受退耕还林补助之列。衡阳县县办林场岣嵝峰林场场区根本不在渣江镇地域范围内,2002年却以职工蒋昭政的名字,将林场232.1亩荒山造林拿到渣江镇众拱村,上报为退耕地造林,领取钱粮补助。村民将其事举报到县里,县里有关部门却没有查处。
笔者就此采访时,去年7月开始担任县林业局局长的范长庚说:“岣嵝蜂林场很困难,我们将他们的情况报告了上级。”
但众拱村村民说,不管报告了哪一级,退耕还林补助款不是救济款。
砍树补种树苗,承包大户想掩盖作假行为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个别弄虚作假的承包大户千方百计掩盖自己的丑行,企图逃脱处罚。
今年1月3日,笔者在长安乡几个村看到一个怪现象:在村道两旁山包上,有的承包大户将所谓退耕造林地里一些灌木林和中龄树砍伐。在还有砍伐痕迹的土地上,新植上树苗。
长安乡曹家村坛子村民小组与栏栊乡上清村曹公堂村民小组接壤处,有长安乡曹家村2003年32号退耕造林小班,面积36.2亩,原来大部分为林下造林。而近日笔者看到,山上的树被砍了100多株,被砍的树,大的胸径12厘米,小的6厘米至8厘米,砍伐后的树墩横截面还是雪白的,散发出木质的清香。有的砍伐地已经补植了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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