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我国将以“严格教练员管理”为重点,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交通部公路司车辆处副处长蔡团结介绍说,新规定在充分借鉴德国、日本等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教练员管理等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蔡团结说,只有高素质的教练员,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驾驶员。新规定除对从事教学活动的教练员所应掌握的知识、学历、安全驾驶经历以及教学能力等方面提高了从业要求外,还以单独一章对教练员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提高了培训机构、管理机构对教练员的管理要求。
他表示,今后,将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和驾驶操作教练员两种资格;培训机构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驾校要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的排行情况;交通主管机构将建立驾校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
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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