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二是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六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七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八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十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实行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问:为什么要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一是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通过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及早进行基金准备,以承接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基金具有可携带性。因此,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完全可以带着做实了的账户走,从而有利于参保人员的流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也逐年稳步增长,财政收入也相应在增长,这些都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问:为什么要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答: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老的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在老办法下,还有少数人钻政策空子,缴费满15年后就想办法逃避缴费。而改革后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多缴就能够多得。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龄有较大差距。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这样也更加符合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问:计发办法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先看“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再说“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鉴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中人”的过渡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
最后看“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国家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规定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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