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五保老人邢天真,从只有7个人的乡村养老院搬进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过去他住的是低矮平房,冬天自己生炉子。现在他和近百名老人一起,住在宽敞明亮的楼房里,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电视、暖气,一日三餐有人照管,每月的伙食费标准是150元,还能领到10元零花钱和10元医药费。
贺兰县中心敬老院院长王彦福告诉记者,该院有两幢两层的楼房,总投资650万元,2003年1月18日投入使用,目前供养着99名五保老人,是撤并了原来11个乡镇敬老院后新建而成的,供养经费直接列入到贺兰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每季度按时足额拨付。
今后三年,宁夏将有越来越多的五保老人和邢天真一样,搬进新建或扩建的敬老院。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1月的调查显示,宁夏共有五保户30622人,实保14438人,现有农村敬老院136所,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的1753人,集中供养率12.14%,而大部分仍散居供养。
农村税费改革和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原先农村五保供养的主体、体制、机制不复存在,致使供养经费来源失去法定保障和政策依据。2005年度宁夏应支付五保供养经费1497万元,实际支付仅1196万元。近年来,宁夏五保户平均每人每年的供养费用大约为1700元至1800元,在同心、海原等经济落后山区,散居五保老人年均资金只有600元,比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绝对贫困人口年均收入668元的标准还低。
2005年,宁夏作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的三年规划:农村敬老院将由136所减少到60所,床位由2668张增加到6200多张,入住老人增加到6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将由12.14%提高到40%以上,计划总投入5800万元。
目前,已完成改扩建和新建24所,其中2005年改扩建和新建农村敬老院16所,已投入资金1040万元。如2005年在经济困难的红寺堡移民开发区建了一所占地28亩的中心敬老院,拥有110间标准间宿舍,至去年年底,该院已供养了40名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920元。多年以乞讨为生的马秀英老人入住该敬老院后感动地说:“我开始享福了。”
今年,宁夏计划改扩建和新建33所敬老院。各地在改扩建和新建农村中心敬老院过程中,还充分利用了闲置资源,如闲置的乡镇办公用房、事业单位闲置的用房等改建成农村中心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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