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先行试点,反复征求意见、讨论、修改,《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业已形成
科学发展观是“十一五”规划的灵魂。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必须制定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让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下午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对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考核投入和产出、速度和效益、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环境等方面的指标,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新的考核试行办法亮相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贯重视干部考核制度改革,并责成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近些年来,着眼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这项工作的力度又进一步加大。
2002年以后,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工作,被中央摆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步伐也明显加快。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联系,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开始,中央组织部就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调研,这项工作更加紧锣密鼓:
2004年上半年,在国家统计局的参与下,结合省部级后备干部考察工作,就地市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进行研究,并选择7个省区、27个市州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4年10月,成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及专题调研组。随后举办有15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12个中央国家机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的专题研究班,就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讨;
2005年,专题组在组织人员赴国外调研的同时,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广泛听取意见。5月至7月,选择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区的28个县(市、区)进行试点。8月至9月,又在三省区的8个地级市进行试点。试点中,共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班子51个,党政领导干部504名,其中党政正职71名;先后有4886人参加个别谈话,8223人参加民主测评,12117人参加民意调查。
为了保证新的考核评价办法能够经受不同情况的检验,试点选择的地区,既有东部的,也有中西部的;既有发达地区的,也有欠发达地区的;既有情况相对简单的,也有情况较为复杂的,以便根据试点反馈的意见不断完善。
经过先行试点,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终于形成。
综合考评五个环节
实绩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绩,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上面怎么考核,下面就怎么干。因此,建立新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重点,是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科学发展观要求什么样的发展,领导干部就应该创造什么样的实绩。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就要突出综合考核评价,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同时,进一步创新实绩考核的手段,科学、准确地对干部的工作实绩作出评价。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绩考核就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不断扩大和完善群众参与干部考核、任用工作的渠道与途径,进一步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根据试行办法要求和试点经验,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注重遵循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民主测评,通过分类设计和规范测评内容,提前发放评价要点和民主测评表,运用计算机技术对测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简洁直观的线性分析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民主测评的效果,保证了测评结果的有效利用;
——民意调查,让广大群众参与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过程中: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意调查,参与范围以来自基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主,就领导班子的工作状态与工作成效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进行调查;
——实绩分析,在内容设计上,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几个方面,提炼出核心指标;在实绩分析操作方法上,将有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归口综合统计分析;将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在实绩分析结果运用上,既重统计数据,又重群众评价;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
——个别谈话,增强这种传统考评方式的针对性和深入程度,进一步提高个别谈话质量;
——综合评价,充分运用各个考察环节成果,在全面掌握考评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环境分析等方法,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新的干部综合考评试行办法,五个环节环环相扣,相辅相成。
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根据试行办法,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中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体现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必须符合“三个文明建设”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要体现针对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情况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应体现科学性,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定量的定量,难于定量的,可进行定性分析比较,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的设置,应体现可操作性,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不要过于繁琐。
对政绩进行成本分析,不仅看取得的政绩,还要看为此付出的投入和代价,把发展的成本高低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正确评价政绩带来的现实成效与长远影响,避免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
二是把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与对领导干部的个体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的片面性。
考核干部的实绩,既要评价领导班子集体,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个体。解决整体与个体、结果与过程评价的难点,要从政绩的“客观性、过程性、公共性、整体性、多样性”的特点来把握。既要设置对班子的考核评价指标,还要合理确定个体成员的考核评价指标,同时把个体政绩和集体政绩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此得出较为科学合理的结论。
三是更好地落实“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的要求,形成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制。
实绩考核必须扩大群众参与,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方法,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听取群众公论;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让有关部门参与对干部实绩考核的评价,并为这些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增设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使这些部门的意见和结论在干部实绩考核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要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的工作机制,聘请有关专家通过数据分析和实地研究作出评价,为组织部门科学考核领导干部的实绩提供参考,建立健全组织考察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实绩考核机制等。
四是与现有干部考核手段、制度和体系相衔接,增强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方法的适用性。
干部实绩考核是整个干部考核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把建立实绩考核体系置于整个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之中,既要突出实绩考核这一重点,也要充分考虑整个考核制度的完善、配套和统一。要把实绩考核工作贯穿于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融合到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核的各项工作中去,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紧密衔接,这样才能增强实绩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使实绩考核做到宽严得当,繁简适度,各有侧重,简便易行。
一方面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的不平衡性和特殊性,因地制宜,分类考核,考核结果要具有可比性。实绩考核工作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意纵向、横向的可比性,既看在过去基础上进步与发展的幅度,又看在同等条件下发生的实际变化,避免只看指标总量来评价优劣的倾向。
另一方面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各项考核内容既能集中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及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主要指标,又便于获得,易于测算;考核的方式方法既全面、系统,又便于操作,能较好地运用到干部考核的实际工作中去。
加紧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从今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党委进行集中换届。在做好换届考察工作中,要积极借鉴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的经验和做法。
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围绕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中去,继续进行试点和探索,进一步完善综合考评办法,为正式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并全面实行奠定基础。要把握好综合考核评价主要环节的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针对性。要在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严格考察的基础上,尤其注意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要不断提高考察人员素质,以坚强的党性、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机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问题将逐步提上日程。目前制定的实绩考核内容和标准,大多是针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对机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问题研究得相对少一些,中央有关部门今后将统筹考虑。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能不能搞指标评价,在适当的时候将通过试点进行探索。
另外,下一步研究制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时,设置考核操作程序要充分考虑考核工作的科学效能和操作成本,防止操作繁杂,缺乏生命力;要留出一定空间,便于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来考核,防止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
建立完善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难度很大,既要抓紧工作,又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统一规划”,就是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已经取得的大量的实践成果,充分考虑这一工作的复杂性,统筹规划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突出重点”,就是在体系上要突出考核标准这个重点,同时考虑形成比较完善的考核方法和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层次上要突出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为重点,并以此带动部门的考核。
“上下结合”,就是加强宏观指导,但大量的工作还要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靠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大胆试点探索,先从地方取得经验。
“稳步推进”,就是这项工作不能搞“大呼窿”,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要坚持边研究、边实践,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资料1:
干部政绩考核机制的新探索
各地在探索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的途径中,主要有四种趋向;
一是考核内容从单一式向多元系统化转变。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上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经济指标、社会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相一致,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突出有关人民生活质量的指标。在指标构成上,实行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方式。
二是考核从任务式向战略式转变。将目标管理引入政绩考核过程,把干部的政绩考核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的范畴。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功能定位,实施分类考核和导向式考核;形成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和任务的领导干部的客观评价。
三是考核主体从行政体系内向社会多元化转变。拓宽专家、群众和媒体参与考核的途径,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主体中来。注重干部考核评价中的“群众公认”,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
四是考核手段从传统手工操作向现代化手段转变。注重方法创新,充分利用网络,运用电子技术和现代科学方法,提高政绩考核工作成效。□
资料2:
地方现行考核机制的不足
部分考核指标脱离实际,要求虚高,而且不考虑各地情况差别“一刀切”,超出下面的承受能力,其后果是虚假数字盛行和浮夸风蔓延。
各部门的考核项目和统计口径不统一,下达的任务指标不规范,令下面无所适从。像招商引资等一些超越政府职能的事项,作为政府职责范围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在追求某些经济指标增长速度的情况下,政府的公共财政资金大量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重经济、轻社会,容易造成政府职能“错位”和“缺位”。同时,还可能造成地方政府不适当地投资竞争性项目等“越位”行为,导致政府过度负债和违规竞争。
各种考核名目繁多,考核主体五花八门,形成对被考核者的轮番“轰炸”。如要求县(市、区)政府一把手担任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如计生、防火、安全等)有十多项,其中实行一票否决的近半。面对种种决定自己头上的“乌纱帽”的考核,地方主官往往穷于应付,容易陷入只对上级负责、搞形式主义、用虚绩代替实绩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