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贪污公款490余万元的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王刚,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王刚是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的揭发而落网的。
法院查明,2000年5月,时任中国瑞联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副经理的王刚,趁自己负责执行该公司与农发行的汽车租赁合同之机,与赵东明(另案处理)预谋,以向某咨询公司支付咨询费的名义,使用伪造的《委托付款通知书》,骗取本单位资金493.14万元。赵东明将其中的259万元送给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的于大路,将剩下的钱与王刚瓜分,王刚分得63万余元。赃款现已全部追回。
庭审时,王刚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但不承认他是贪污,原因是他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法院经调查认为,案发时,王刚属于“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认定其非法占有本单位493.14万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王刚在案发后,能全部退缴所得赃款,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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