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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