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这是该省交通系统近年第三个副厅级干部锒铛入狱。杨志达与先前落马的几位前领导早就有牵连,但他一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职位越升越高。虽然他“人际关系”复杂,又善于投机钻营,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左右逢源三次受贿毫发无损
经调查,杨志达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拨付工程款、发放工程补偿金及工作调动、提拔任职等方面,收受贿赂财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有关部门介绍,杨志达与几年前已查处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三起大案都有牵连,但他均侥幸逃脱,而且不断得到提拔重用。每次案发受到惊吓后他都发誓“金盆洗手”,一旦躲过风头,又变本加厉大肆受贿。
第一次是蒋艳萍案。被称为“三湘女巨贪”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因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死缓。2000年,蒋通过杨志达为湖南建工集团在耒宜公司、湘耒公司各中一个标段。中标后,杨志达与其下属公司的刘启元、周伟义、吴艾等人商量,由杨出面,在蒋中的标段中,要蒋拿出一公里多路,各出资20万元购买设备,合伙来做,利润均分。开工时,蒋艳萍东窗事发,杨志达急忙从工程中退出。
第二次是马其伟案。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原副总经理马其伟,受贿236万多元,被判处死缓。马其伟曾将哈尔滨某公司老板陈照发介绍给杨志达,杨志达将公司在湖北路桥公司中标的几千万元工程分包给了陈照发,陈分几次送给杨志达60万元。当时,马其伟供出了陈照发,杨志达很紧张,急忙将60万元退了回去。
第三次是唐见奎案。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伙同妻女收受贿赂209万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湖南省纪委在查办唐见奎案件中,牵扯出了原衡枣高速公路总监熊瑞文的受贿问题。杨与熊关系密切,担心牵出在高速公路长期搞工程并多次给予关照的个体老板蒋树清,急忙退还蒋树清4万美元,并发誓如果这次过关将“洗手”不干。
派发工程一边受贿一边提拔
1978年,杨志达任湖南省路桥建设总公司技术员,之后担任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任湖南省公路局局长,1996年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2001年后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他在省交通系统工作长达26年之久。
经调查,杨志达在分公司经理任上,就通过一些个体老板和原下属合伙敛财,为自己的“仕途”铺路。1994年,他帮助马其伟的妹妹马其英分包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一个工程,马其英从中捞取好处费16万元,并为马其伟的女婿、儿子敛财提供便利。马其伟投桃报李,向交通厅主要领导推荐杨志达,为其职位升迁铺路架桥。
1995年,杨志达为个体老板孟宪承包深汕路一段高架桥工程提供便利,并主动提出工程盈利后两人三七分成。工程完工后,孟宪如约分5次送给杨志达共计53万元。
1996年,杨志达当上湘耒高速公路总经理,开始直接插手工程,通过其原下属、个体老板蒋树清收取“管理费”。当时,蒋树清成了该路段高速公路系统炙手可热的人物,也成了一些个体老板追逐的对象。“没有蒋树清搞不到的工程,要想搞到工程就必须找蒋树清”,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则,蒋树清心安理得地按工程量的20%收取“管理费”。杨志达先后7次共计收取蒋树清贿赂44万元人民币、11万元美金。
3年后,杨志达坐上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宝座”。
1999年,杨志达在已多次给湘耒路第9标段拨付“以奖代补”款5200万元的基础上,又应原湖南省建工集团路桥公司项目经理刘启元的请托,分两次给这个标段拨款281万元。杨志达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签字拨付预借款更是随心所欲,只要有回扣,大笔一挥就是几千万元。
杨志达权力越大,胆子越大。他当项目经理,利用工程变更、分包工程的权力受贿;他当总经理,通过“中介人”操纵大型国有企业中标受贿;他当局长,通过拨款和“以奖代补”直接受贿。
杨志达腐败案再次警示人们,对交通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加强监管,已成当务之急。
法网恢恢行贿受贿难逃制裁
有关部门介绍,对于杨志达,社会上早有不少议论和举报,但一直没有确凿的证据。2004年4月,有关部门在查处长沙市一起案件时,据蒋树清交代,他曾送给杨志达40万元人民币和几万元美金,这一线索引起了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
蒋树清案发时,杨志达正在南美洲一个国家考察,有人在第一时间向他通报了蒋树清招供的情况,杨志达立即在国外给其妻刘晓英打电话,通知妻子迅速转移赃款,并告诉她保险箱钥匙存放地点。
刘晓英马上将自己保险箱内的18个存折款全部取出,而杨志达的保险箱无法打开,只好将保险箱移至他姐姐杨志迈家里。杨志迈一家人也无法用钥匙打开保险箱,杨志迈丈夫情急之下将保险柜砸开,取出其中的美元及其他外币。
杨志达回国后,几乎天天在长沙几个大宾馆召集关系人,为其出谋划策,不停地请人吃饭。但是,这次杨志达真的“栽了”。
记者采访中,一些本单位的职工反映,几十年来考察和提拔干部方式一贯制,看上去是组织部门派人考察,实际上是本单位领导说了算。过去考察杨志达也是走过场,干部职工有关杨志达的声音很难传递到上级组织那里。
还有的职工反映,杨志达在高速公路管理局主政的几年里,从来没有开过机关干部大会,也很少开党委会;同时,杨志达在交通系统一干就是20多年,从一般职工到交通厅领导岗位,一直没有交流。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博士认为,从杨志达受贿案可以看出,监督机构看起来相当多,很严密,但真正监督到实处的不多,杨志达的腐败问题没人管,还不断“带病”提拔。
这位博士建议,目前,除了将现有的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外,还应当实行更严格的家庭财产申报制、金融实名制。杨志达受贿,一笔就可达几十万甚至一百多万元,都是现金交易。如果严格实行这两项制度,杨志达及其亲属的户头上有多少钱,就会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