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经给予陈卫国帮助的原河北省外贸系统的离休纪检书记今年3月1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搞了一辈子纪检工作。陈卫国是一个财务科长,他们单位的财务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都是属实的。”
在多方压力下,1995年1月16日,原河北省外贸厅出具了一份《关于对食品公司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认定陈卫国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但从问题的性质来看,1993年板栗经营发生的亏损,主要是客观原因;主观原因也不是叶四合等领导同志渎职所致,而是属于集体决策的失误”。陈卫国对这样的结论感到不满意,认为这没有追究叶、王二人的个人责任。
“如果当时省外贸厅给叶、王严厉的处分,也许就没有我们公司国有资产流失21个亿的结局。”陈卫国说。
2002年1月16日,原河北省外贸厅纪检监察室第一次派专案组进驻公司,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2002年12月12日,专案组将叶四合、王兰珍移送司法机关,并被河北承德市公安局以“涉嫌受贿罪”将其二人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将其二人逮捕。
据本报记者调查,此时河北食品国资流失已近21亿元(详情见本报2005年12月14日“背后新闻”《河北食品21亿国资流失解密》)。
2003年12月2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叶四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兰珍因受贿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多年来,由于陈卫国的举报,河北食品将陈卫国撤职、调离财会工作岗位、不安排工作,直至1999年开除职务。
“署名举报10多年,我付出了无法用金钱计算的10多年的‘时间成本’,这段时间本应成为我一生最好的时期,但却在举报过程中荒废了。”陈卫国说,这些年,他为了举报花费了5万多元。
陈卫国为人比较低调,性格较为豁达。在和他有过接触的人士看来,他在举报河北食品国资流失一事上,表现极为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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