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一五”开局之年,海南省全面完成“一省一工资标准”改革,全省“吃财政饭”的人员实行统一工资标准。这是继2001年海南在全国首个实现电话“一个区号拨遍全省”后,又在工资制度的改革上再一次走在全国前列。这项始于2004年的改革,初衷是为了有效地解决市、县一级人才大规模流失的问题。
一波三折的改革
“海南10余年的工资制度改革,走到这一步,可谓一波三折。”据知情人士介绍,1993年,海南正处于房地产高潮,当时海南有1000多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达40亿元。在这样的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海南启动新工资制度:省直机关工资执行“统一标准加浮动标准”的新工资制度。其中统一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浮动标准与市县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挂钩,可上浮或下调。“统一加浮动70%”是国务院允许的上限,“统一标准”是海南省自己规定的下限。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海南的房地产泡沫爆破,海南经济陷入萧条,地方财政一度收支紧张,虽然当时除了陵水、临高、乐东3个贫困县,其他市县都确定了“统一加浮动70%”的工资标准,但是大多数市县无法落实新工资制度,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工资标准。
消除工资“不平等”
十多年时间过去了,谈到以往工资不平衡的现象,李永喜这位国定贫困县的女书记深有感触:“我们保亭留不住人呀。因为待遇低,保亭高水平的教师奇缺,每年不得不招聘一些外地退休教师任教;一个县连个主任医师都没有;农业技术人员真正有证的没几个。”“其实,我们保亭是天然氧吧,我们有七仙岭,有石林,有溶洞,有温泉,有天下无双的红毛丹……可人才就是不愿来。”
为了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推进地区协调发展,2004年9月14日,海南省财政厅作出决定:从10月1日起,实发工资尚未达到“海南工资标准”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至少调整到统一加浮动50%;2006年1月1日起,海南实行“一省一工资标准”,省直机关与市县之间,市县与市县之间统一实行“海南工资标准”。
要实现这一刚性目标,需要6.4亿元。对于财政不算富足的海南,做出这样的决策是需要勇气的。
为落实这一决定,海南省财政在2004年向市县安排23989万元工资调标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2005年省财政增加安排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资金27195万元。同时,加强资金调度,实施工资统发。到2005年底,全省18个市县工资均按“统一加浮动70%”的标准发放,提前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
“海南是全国惟一一个拉平市县工资的省份。”对执行文化很看重的省长卫留成兑现了他的诺言。
工资平人心聚
许锋是临高县委新闻办的一名普通办事员。1999年许锋从中师毕业分配到临高县乡镇工作,工资是298元。那时临高实行的是1993年以前的工资标准,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最长一次许锋被拖欠了3个月工资。家住临高县城的许锋每个月8次往返县城,路费就要48元,而当时一个月花在传呼机上的通联费就要150元左右,“当时是财政发一半工资,家里发一半。”回忆当初,许锋一脸的感叹。
据澄迈中学许校长介绍,因为工资低,学校根本留不住人才,这些年走的都是最优秀的人才。其中一对夫妇连档案也不办理就走人了,临走时丢下这么一句话:“我们在海口一个人的工资比两个人在这里还高。”
“此举大大利于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贫困市县经济发展。”陵水县财政局一位公务人员说出了他多年来真实的感受:“每次带团到内地人才市场招聘人员,只要一谈到工资人家掉头就走。工资调标后,让各市县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到哪工作都一样,就会感觉到平等,人心也就留住了。”
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资调标后,出现了一些‘返潮现象’,一些几年前嫌工资低而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看到工资上浮,又要求重新回来工作。”
留才机制待完善
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指出:“海南在经济发展中缺乏资金,但更缺的是人才!”人才强省战略是海南省的一项重大战略。
然而,海南目前的人才状况并不乐观,尤其是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从地域分布来看,海口、三亚两市人才总量占全省人才总数的一半左右,中部地区的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4市县的人才总量仅占全省的5.4%;从行业分布来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部门,占全省人才总数的76.4%,而农业、制造业、科研部门,人才占较小的比重。
“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为解决人才流失问题,我们采取了市县工资调标等措施,但总的来说我们在用事业、感情、待遇和环境留人上还有差距。”汪啸风的话表明了海南省委的态度:要实现人才强省战略,海南要走的路还很长,拉平市县工资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华南新闻》 (2006年03月2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