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坚持走“大农业”与“大旅游”相结合的路子,乡村旅游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旅游业发展与农业发展进程紧密相连。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农村地区涌现出来的第一批旅游点,大都是在当地率先富裕起来的典型。90年代开展的“旅游开发扶贫工程”中,云南的西双版纳、大理、丽江,四川的阿坝,河北的太行山区等一大批地区的农村,靠发展旅游产业实现了大面积脱贫致富。进入21世纪后,国家旅游局倡导发展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为主要吸引物的农业旅游,并开展了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活动,使旅游和农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化和普遍化。
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目前村里除少数老人和在校学生外,全部从事旅游服务业,人均年收入4711元。“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活干”成为现今西柏坡人生活的生动描述。
成都市锦江区地处城市近郊,当地充分利用背靠大城市的优势,对农民房屋进行就地改造,新建绿地,培植花卉等生态产业,建设了花乡农居、幸福梅林等农家乐旅游项目。优美的田园风光,和谐的生态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场所。当地农民不再离乡进城,而是就地市民化,探索了近郊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子。
业内人士认为,发展农业旅游,对于农业来说,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农业在生态保障、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对于农村来说,有利于吸引城市的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于农民来说,则有利于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在全国推行的“2006中国乡村游”主题年活动中,国家旅游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展示新农村、推动新旅游、倡导新体验、树立新风尚,以旅促农、以旅助农,推动城乡互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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