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司法部昨天公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等9种法律服务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除《办法》明确提出的9种法律服务外,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确定三种收费方式
《办法》要求,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风险收费规定上限
《办法》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并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记者 刘薇)
9种政府定价的律师收费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为刑事案件嫌犯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
●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马上就访:让平民也打得起官司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以前律师收费不透明、价高质低多招人诟病。《办法》对关系到广大公民基本人身、民主权利的律师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能够保证平民和低收入的阶层也能打得起官司,考虑到了中国的国情,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强化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刘铮)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近日出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个办法要求,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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