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友灿 丁力辛 摄
编者按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2004年9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友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友灿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26日,李友灿被执行死刑。
李友灿的毁灭始于贪婪。不久前,记者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道与还不知道自己最终命运的李友灿进行了一次发人深省的对话。本报今天刊出本报记者和李友灿的对话内容,以警示世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是不是把汽车配额也当成你做生意的一种方式?
李友灿(以下简称“李”):实际我一直这么做的嘛,我不要任何人的钱,我就是参与他们去卖配额。
记:这件事情你是知道它的严重性的,是违法的。
李:嗯,知道,知道。
记:你想到过它的后果吗?想到过万一有一天暴露吗?
李:这个想到过。
记:你最初“卖”配额收钱,现在想清楚没有,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
李:最根本的原因……一个可能受我过去的影响,比如说官员不能经商,可能我在保定看到一些东西便宜,弄一批到石家庄把它卖了,是不是,包括出国,有这个前提吧。我不可能,我给你介绍一批,你给30万、50万好处费吧,我就得卖给你。
记:也就是说,“卖”的目的就是为了收钱。
李:嗯,就是卖给你。
记:究竟什么原因让你这么贪婪的占有这些钱呢?
李:就是挣了钱以后做些大事。如果我身体好一点儿,官场上再顺利一点儿,可能这个诱惑我会挡住。因为啥呀,因为我会觉得我有奋斗目标。虽然人家看我挺顺,我自己觉得我身体也不好,我在这方面也没有大的追求了。
记:你自己数一数,五次收受丁宁的钱,你一共拿了多少钱?
李:一共4700多万。
记:你自己去拎那几大包的钱不累吗?
李:我也没怎么拎过,他们堆到我车上,我该办事办事去。办完事以后,我跑银行去了,到柜台上说,谁是经理啊?我车上有800万块钱,你们去拿了啊!人家就去拿了。“你坐下喝水吧!”就是这么简单!
记:这800万放在你车里,你开着车四处转,你不害怕?
李:不害怕。从来没害过怕。该到谁那吃饭就吃饭,也没防备意识。
记:你在家里最多存现金存多少?
李:最多也就几百万吧。
记:几百万块钱放在房子里你不担心?
李:嗯……放那里肯定要在那过夜了。
记:你一个人住在那个房子里守着那么一堆钱的时候,你想什么?
李:那个我倒不想,比如我把五百万块钱放那了,我走了,我倒是想,别谁砸窗户进去了。再一个擦玻璃也能从外面能看到嘛,那倒有些担心。
记:据说你有一句“名言”:“你让我弄两提包白纸我不知道怎么弄,让我弄两提包钱那容易。”原话是这么说的吗?
李:是这么说的。
记:最后1640万你是怎么处理的?
李:嗯…一个项目投资了300多万吧。
记:你怎么接收的?
李:反正就是形式差不多,从他车转到我车。
记:一次转到你车上1640万吗?
李:不是,分三次吧,可能。
记:你接了这1640万以后,那时候有洗手不干了这种想法吗?
李:嗯……也没有。不管我在职不在职,假如说我不在职,我可能还会给他介绍。
记:你做完第五笔(第五次收受丁宁贿赂)后,单位是不是出现了一些风吹草动让你感到不安?
李:有啊。
记:高尔基写过一个守财奴的故事,你看过吗?
李:我没看过。
记:你特别像里边的一个人物,守着一堆财富,自己心里上……
李:也没太大压力。如果是自己辛辛苦苦挣的,可能……一个是来的容易,第二呢,老觉得我也不是去敛的钱。如果是敛的钱,敛400万我心里能平静吗?可能这个钱我觉得……我不是说我没罪。
记:你对钱的方面还是有点儿走火入魔,你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李:怎么说呢……
记:你要不是这么喜欢挣钱,不是这么喜欢钱,这个事情你是不是压根儿就不会做?
李:除非我不要它。除非我说,丁宁,下批钱别给我,我不要了,才能打住。
记:你觉得在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挣到了4744万,这件事够“轰轰烈烈”的吗?
李:这不轰轰烈烈,这一定得掩住、盖住,我知道肯定是非法的。我们内部通知也是严禁倒卖配额,我给底下批示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倒卖现象。我也这么批。
记:你跟所有犯了事的高官的心理是一样的,两面人格,嘴上说的好,做的是违法的事。
李:那肯定是。
记:你的心灵深处怎么想这些问题呢?
李:我这个人办事胆比较大吧。我认为我看准的事,我就会干到底。
记:在当官和挣钱方面,你更喜欢哪一样?
李:我喜欢挣钱。我也喜欢当官,我也不笨,但是我没有买过官,自己只管干工作,干工作就上去了。
记:你喜欢挣钱,肯定很会算账,会算账的人都会计算成本。你觉得用这种权力挣钱的成本大还是小?
李:当然你是说算大账,成本太大了。
记:把命都要搭进去吗?
李:自己是命,是家,大了说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
记:从2001年到2003年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你平均每天赚多少,你算过吗?
李:没有。
记:我们替你算过,一天赚七万五。
李:当然肯定很多呀,是不是。
记:你自己听到这个数字惊讶吗?
李:总数都在那搁着呢,我也不惊讶。
记:最小的一笔是300万,这对我们每个人……
李:农民可能希望有30万,市民可能希望有80万、100万,条件好的甚至希望有300万、500万。这是我过去的心态。但是一旦钱一下子来了,怎么办?你就来吧,来多少要多少,赶紧做点儿大事。
记:我们真看不出你心里不平静,心里很矛盾。
李:我希望活命吧。
记:一审、二审判处你死刑的时候,你心里想什么呢?
李:没想什么,回来立马坐床上“升级”(打扑克)。
记:你很在乎自己的生死吗?
李:我现在不在乎。
记:真的不在乎吗?
李:在乎也没有用啊。我希望活着,但是客观上不能让我活着。我会坦然地去对待,我已经做错事做到这一步了。
记:从对党、对干部的警示教育来说,你想对你的同行们说什么?告诉他们要从你身上吸取什么教训?
李:你是个国民你还得遵纪守法呢,何况你是一个共产党的干部呢,我是这样想的。可是一旦违了法,犯了罪,我说怎么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我说也没有意思,肯定很悔恨了,甚至悔恨到就不敢轻易说“请你们给我机会”,我就不愿意张这个口。
编后余思
六叹李友灿
安健
李友灿从副厅级领导干部沦为死刑犯,实在可叹。
一叹:李友灿敛钱财并非偶然,因为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但问题是,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容易失去监督和制约。很多监督和制约仅仅是写在纸上、喊在嘴上,形式多而落实少。事实证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仅靠几个文件、几项规定是难以奏效的,关键在落实。
二叹:李友灿沾了“朋友”的“大光”──“朋友”在将成堆的现钞送上门的同时,也为他准备好了“地狱通行证”。李友灿的堕落再次告诫人们,领导干部首先要堂堂正正,还要择善而交、择廉而交,更要警惕被“朋友”拉拢和利用,这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私事,而是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
三叹:李友灿要求别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自己却在背地里疯狂敛财。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这正是腐败分子的“两面人”嘴脸。他们道貌岸然,以“廉政”掩盖腐败,有极大的欺骗性。所以,反腐败不能光盯着容易“暴露”的“坏人”,还应警惕那些道貌岸然的“好人”。
四叹:李友灿受贿案证明,汽车配额的管理还存在很大漏洞,因而才让李友灿有了可乘之机。如果来个“举一反三”,便可以从本案得到这样的警示:对人权、财权、物权等相对集中的特殊岗位,必须加强有效监控。
五叹:李友灿并非“天生”就是腐败分子,他也曾有过“廉洁”光荣史,但后来,他亲手毁掉了自己曾经构建的理想大厦,那片“废墟”也成了他的“葬身之地”。可见做官要先做人,否则,要丢掉的可能还不止是“乌纱”。
六叹:李友灿在当初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追逐金钱的时候,死亡已在自己身后。后来,他似乎明白,自由、生命才是一切财富中最为昂贵的财富。假如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一边是金山,一边是自由和生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自由和生命。可惜,他永远失去了再选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