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老赖”在媒体上曝光,官员“老赖”一样将被拘留,把敦促令贴到“老赖”家门口……《法制日报》报道,近一个月来,河南省郑州市两级法院多管齐下,执结疑难“骨头案”946件,追回债款1.3亿元。在这样的压力下,一批涉及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顺利执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一个时期以来某些人以政府或个人的名义从银行或企业的手里借款,然后利用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地赖账。即便被欠单位多次进行催促,甚至法院作出了判决,这些人就是抱着“我是公家我怕谁”的心态赖着不还。
个别官员的这种以赖账为荣、还款为耻,以抗法为荣、服法为耻的行为,说到底是因为“官本位”胜过了“法本位”。官场潜规则代替了党纪国法。“官赖”的出现,不仅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助长了不讲信用的不良社会风气,而且直接侵害了企业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一些人从银行、信用社长期贷款不还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的化公为私,直接侵占了国家利益;还有损于社会道德准则和法律尊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虽然这几年一些地方也多次采取行政干预或经济制裁的方式掀起过“清欠风暴”,但由于这种制裁方式的软弱乏力,不足以让赖账官员们从心理上对赖账的后果产生畏惧。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司法手段的介入,来保障被拖欠单位或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郑州市中院对“赖账户”名单公开曝光,对严重者进行拘留的做法,可以说是治理官赖的一次积极有效的尝试。
切实追究赖账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建立一种司法惩处或者司法保障制度,有利于推动政府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践证明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更能从根本上减少拖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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