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个匿名举报电话,牵出10件医界商业贿赂案。
医疗黑幕逐渐被揭开,案情也让办案的检察官们越来越吃惊:医药器械科长日进三千多元,5分钱的药摇身一变就能提价十倍……
除了吃惊,还有困惑:医疗行业有其特殊性,在界定相关行为的罪与非罪、罪轻罪重时如何把握?医界灰色收入的潜规则为什么能衍生这么多年?
在反思这些问题的同时,检察官们提出:惩治卫生医疗系统商业贿赂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纪检及相关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形成合力,建立一个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达到减少、根除商业贿赂犯罪的最终目的。
抚顺,美丽的城市。
蓝天白云,松柏苍翠。
节日刚过,240万辽宁省抚顺市市民还沉浸在祥和的气氛中,而一场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战役早已轰轰烈烈展开。记者也在这个本该轻松的节日里开始了沉重的采访。
问起在打击商业贿赂一线的抚顺检察官们,医疗卫生商业贿赂黑幕在他们眼里是一幅什么样的景象?
“令人惊讶!”他们的回答意味深长。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一串窝案
这个“令人惊讶”的黑幕的捅破,源于2004年8月的一天。这天,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一位检察官拿起听筒,记下了一条匿名举报电话的内容。
连续30个昼夜的奋战,抚顺检察官们在市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的协调指挥下,从举报线索入手,直接获取了6起贿赂案件的证据,最终扩大到立案10件10人,涉案犯罪金额近300万元。消息不胫而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震惊了。
2005年伊始,抚顺市一审法院陆续对这10起案件进行了有罪宣判,涉案人中有4人是医院正副院长、1人是药局主任、5人是医院器械科科长。
以下是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
抚顺某医院一名器械科长借医院从外地购买医疗设备之机,收受了一家出售医疗设备公司经理送上的14000元钱,将其中的8000元占为己有。当他调动工作到一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器械科科长后,又借购买医疗设备之机,从同一家公司那里再次收受8000元占为己有。
曾任某职工医院药局主任的耿某,在为该院购买血球分析仪、尿分析仪、生化仪医疗设备时虚构购买价格,从虚构增高的价格中套取45000元据为己有。
曾任某职工医院院长的柳某,不仅接受医疗器械、药品经销公司两名经理借其孩子上大学之机送上的5000元和10000元现金,还利用职权在本院职工调整岗位或从外单位调入本院工作时,收受人家送来的现金数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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