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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要求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www.zjol.com.cn  2006年05月21日 14:23: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消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接受《学习时报》的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带走的只是他们的工资。但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基本社会保障缺乏,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怎样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权益?

  对此,汪光焘表示,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汪光焘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好农民工问题。现在城市有了较大发展,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避免可能形成城市内部的新的二元结构。应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他们在城市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门槛,尊重他们选择就业和居住的自由权;要重视和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帮助他们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帮助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对进城农民购买或者租赁城镇住房上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外来人口的管理制度,对在城市有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工给予市民身份。

相关稿件:

曾培炎在调研

  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6日来到建设部,听取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并向建设部干部职工祝贺新春佳节。曾培炎强调,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

  曾培炎听取了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的汇报后说,过去的一年中,建设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任务基本完成。特别是近一个月来,各地加大清欠力度,解决遗留问题,使广大建筑领域的务工农民能够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曾培炎指出,清欠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全局,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协作,继续处理好少量历史积欠,善始善终地做好清欠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好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保证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目标顺利完成。

  曾培炎要求,建设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规范拆迁行为、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建设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汇报。

  

  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杜宇)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5年要进一步推广改进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的有效经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及以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今后,除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外,还要加快劳务企业发展,严格要求必须使用有资质劳务企业,防止包工头从中克扣、盘剥和携款潜逃的情况发生。对违反规定使用无资质队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依法查处,对有违规行为的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媒体上曝光。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立监控体系,对违法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拖欠数量多和有钱不还等恶意拖欠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暂停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项目开工、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对不履行合同的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昨天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天津市采取四大举措,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显著成效。昨天,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三部门联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取得明显成效的省市和单位予以表彰。天津市被评为先进地区,河北区劳动保障局等1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

  据了解,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总工会,按照全国三部门的统一要求,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先后对本市437个建筑工地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案件86起,涉及农民工2350人,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350万元。保证了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使广大农民工高高兴兴拿到了工资回家欢度春节,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南昌5月17日电(记者 李兴文)南昌近日出台方案规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作为必要条款,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缴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由于缺乏长效治理机制,近年南昌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时有发生。为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现象,南昌市政府酝酿出台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1%和1.5%的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实行专款专用、余额退还。方案同时要求,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承诺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玉梅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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