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赔偿另有“隐情”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做了相应处理。然而,给死难者的赔偿却引起了争议:所有遇难矿工家属拿到了一人5000元再加500斤粮食!而根据贵州省政府2005年第309号文件和毕节地区[2005]70号文件规定,煤矿井下矿难死亡事故一次性经济赔偿每人应该不低于20万元。
记者问到,为什么会接受这么少的钱时,遇难矿工家属说,她们是被迫的。根据当地风俗,人死后家属都会把死者土葬。然而就在赔付当天,有人威胁他们,“如果不接受这笔赔偿金,就把尸体拉去火化”。一些家属无奈就范。黄玉彩一家当初也拒绝接受这样的赔偿,可是“那些人,我也不知道都是什么人,他们要打我男人,我男人没办法,就逃到山上去了”。黄彩玉不得已收下了这5000元儿子的卖命钱。
6月4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有关领导。毕节地区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黄家培的答复是,国家赔偿标准是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二是通过对责任事故的认定。而威宁县发生这起特大事故的是非法采煤窝点,对于这种原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采煤窝点,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他表示,考虑到受难家属的实际困难,会严究矿主的刑事责任连带民事责任,政府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对矿难家属进行补偿。然而,蔡国燕的可查账户上的存款却是零。
在居荣看来,上述做法无异于让大家都去开非法小煤矿。“有证的就多罚,没证的反而能逃之夭夭,以后谁还去办证?”
不过在记者的追问中,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一位领导说出了低赔偿的另一个隐情——毕节经济比较落后,威宁更是国家级贫困县,如果按照国家规定赔偿20万元,不但当地财政难以运转,而且如果执行这样的规定,对于家庭年收入只有四五千块钱的农民来说,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意想不到的事故。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担心矿工为了这20万元赔偿款会去主动送死?”和记者一起到现场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副总指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进一步逼问。“我在这里拍40万,有谁愿意死!”张成富拍案而起。
贵州煤矿瓦斯治理仍面临三大挑战
记者最近在贵州省有关部门采访时获悉,由于煤层自然赋存条件恶劣等多方面原因,贵州煤矿瓦斯治理目前仍面临三大挑战。
贵州煤矿99%是乡镇小矿,因此除部分省属国有大矿已开展瓦斯利用工作外,多数小矿采煤过程中涌出的瓦斯,都只能排到空气中,既造成了能源资源的浪费,也对大气形成污染。
看看左云事故煤矿如何“五毒俱全”
来自云南省富宁县的黎奉仁今年32岁,是侥幸从透水事故中逃出来的200多名矿工中的一个。为了能让妻子和两个即将上学的孩子生活过得好一点,他于今年3月18日从几千里外的云南老家来到山西,在新井矿旁边的工棚里住了下来。先做产煤工,一个月前自己买了三轮车到井下运煤。黎奉仁告诉记者,矿灯、防水鞋、工作服等全是工人自己花钱购买,矿灯平常也是自己拿回家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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