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对全党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做好集中换届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选拔使用干部。
要大力推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改进和完善换届考察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表现、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和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时的表现,注重考察干部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和在群众中的口碑。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引导各级干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要着眼于实现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湖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等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市县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处理利益关系和务实创新的能力。
要高度重视做好县市区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工作,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民主作风好、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党委主要领导,选准配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选拔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等工作的干部,而且要充实熟悉经济社会管理和政府工作的干部;不仅要选拔一批精通现代工业、商贸、金融、城建等专业的干部,而且要注重选拔精通“三农”问题、农村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使班子专业配套、分工合理、优势互补,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段的优秀干部,并注重选拔配备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要以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等为重点对象,加大上下级机关之间、地区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改革措施,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积极探索换届后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特约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