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涉嫌受贿人民币86.1万元、美元5.1万元,日前被安徽淮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匡炳文收受巨额贿赂后,安排安徽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先后出借人民币1.1亿多元、美元120万元给有关企业及单位。
匡炳文现年68岁,1993年4月始任安徽省财政厅厅长,1994年至1997年间同时兼任安徽省地税局局长,2001年1月调任安徽华安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至退休,2005年8月5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淮北市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匡炳文在担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及兼任安徽省地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解决资金及工作调动、安排等问题,个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1万元、美元5.1万元。
此外,其子匡中平在匡炳文知晓的情况下,通过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2万元。
据淮北市检察院指控,匡炳文在收受他人贿赂后,曾先后安排安徽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累计为有关企业及单位解决借款人民币1.1亿多元、美元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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