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经济适用房制定了诸多开发和购买的限制,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仍然有这样那样的空子让众多“非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者”得意地拥有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已然成为了投资客和中间人牟取利润的大好沃土。
其实经济适用房目前仍然“嫌贫爱富”。
犯规1、引来无数投资客
限价政策使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价格比同地区的商品房均价低上大约2000元,有的地区甚至有三四千元的差价,这个差价就给投资客带来了广阔的利润空间。虽然目前规定经济适用房出售时要按照最初的购买价格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但这10%仍然不能破坏经济适用房“良好的投资性能”,而在二手市场和租赁市场,经济适用房还是存在着先天的价格优势。
犯规2、房屋质量难保障
政府规定开发商从经济适用房上获取的利润不得超过3%。事实真是这样吗?
目前京城开发商普遍认可的可公开的利润是20%~25%。但其实这个数字已经搀杂了不少水分,有的开发商已经默认利润有时可以达到40%甚至更多。那这样算来只有傻子才去开发经济适用房。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又是此起彼伏,这只能说明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并没有那么低。那么在土地和售价甚至利润都限制的经济适用房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只有通过降低建造成本等手段来提高其利润空间,房屋质量也就没有那么多的保障了。
可怕吗?事实就是如此。
犯规3、社区里车满为患
有调查显示: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帕萨特、雅阁是主流。并非天方夜谭,就是这些“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经济适用房业主们很多都拥有自己的私车。京城某经济适用房社区,规划的总户数和车位比是5∶1,但入住后惊讶地发现,该小区最大的问题就是停车难。有车的业主们每天回家面临的考验是“抢车位”和“见缝插针”,个个练就了一番停车的高深功夫。小区里基本车满为患,几乎所有可以停车的地方都停满了车,就这样仍然有很多回家晚的私车被迫停在了小区外。能说这种现象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社区里应该出现的吗?
犯规4、收入证明易得手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才可购买经济适用房。据了解目前北京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大多数家庭年收入都超过6万元,为了得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购买人普遍采取的对策是伪造收入证明。伪造收入证明并不难,首先开发商乐得更多的人有购买资格,其次就算有网上公布购买资格欢迎大家揭露假冒的手段也没有取得多好的效果,现代人都不爱管闲事。
犯规5、过户转给外地人
虽然北京市规定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北京市户口,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仍然有相当部分掌握在外地人手中。有的外地购房人说:“我可以找个有北京户口的朋友,以他的名义买,然后再过户给其他人。虽然现在对过户有了限制,但也没有完全封死,仍然有不少操作的空间,可能比以前的手续麻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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