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将对2006年以来的所有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将逐一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该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在向记者通报这一信息时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就此适时开展一次全国性检查。
这位负责人说,在全面清理和核查中将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项目。对于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投产的项目一律停产,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国家环保总局也提出了要求。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应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不能达标排放或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的企业,坚决不批准其新上项目。同时,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除热电联产外的新(扩)建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国家环保总局也从环保角度提出要求,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审批,要从环保角度论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选址的合理性,注意周边环境问题对拟建居民住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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