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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热使得关于土地出让金的制度安排受到了市场的巨大关注。11日出席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国际研讨会”的专家们认为,土地出让金改革和地方债将成为财税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
土地出让金或纳入预算内
在谈到财税改革的下一步动向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内管理是一个热点。有关专家称,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阻挠”中央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的“理由”。
“有些省份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了预算内收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共表示,“我所列举的那个省并不是个穷省,它的预算内收入有1000多亿元”。
土地出让金成为某些省、市地方建设的主要资金。有关专家称,要剥离这部分资金地方政府会非常“心痛”。但当前宏观调控的形势又必须控制土地和信贷两个阀门。“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着力点是土地政策,而土地政策的核心是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陈共说,“如果土地出让金由中央独享,地方财政还能有这么大的动力去卖地吗?”
日前,国务院已经开始研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政策,有关专家表示,“这将使中央对土地供给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地方债变身“地雷阵”?
地方债务对我国经济影响几何?有关报告把它表述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
国研中心相关研究也显示,目前我国地方债至少有10000亿元的规模。陈共这样阐述地方债的特点,发债地方政府多、数额巨大、项目繁多,是一片“地雷区”,“现在到了必须清理整顿的阶段”。
专家们指出,按照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通过中央财政国债转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等形式形成直接债务,还有的对企业经营给予担保,形成或有债务。
多而乱的地方债务,不仅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国家财政经济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地方债的发行是大势所趋,但是还需要加以规范,使之走到阳光下。
财政部预算司的张志华表示,抓紧研究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将是今后财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其内容将涉及地方债管理制度、债务规模控制、如何降低债务成本、怎样化解历史债务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等。
新一轮财税改革也引发了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否得当的讨论。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从转移支付的效果看,东部地区仅获得了5%左右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而中西地区分享了95%的份额。”
他认为,我国财力适度集中,以及转移支付为主的地区间收入在分配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位负责人透露,1999—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调资转移支付资金4663亿元,其中2005年994亿元。随着所得税收入的不断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还会逐年加大。
土地出让金改革难抑卖地冲动关键不是怎么分
近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等部委正加紧制定土地出让金改革方案。土地出让金的分配管理体制将有可能从几方面作出调整:一是把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范畴,中央财政分享一部分,以扩大向其他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如中西部省份;二是在地方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给后任政府预留一些发展建设资金,以避免“寅吃卯粮”;三是增大征地拆迁补偿和农民社会保障。
时评:土地出让金上缴能抑制地方卖地冲动吗?
中央参与土地出让金的利益分配,能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并保护农民的利益吗?改革设计者的设想大概是:中央分享一部分并储存一部分后,随着买卖土地的利润率大大降低,地方政府买卖土地的积极性也会降低,就不会胡乱批地卖地并极力追求利润了。然而,这种逻辑似乎有些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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