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改萍受贿卖官案中的27名行贿人,目前仅有3人受到处理。对此,商洛市、商州区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行贿人的处理,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
据了解,27名涉案行贿人中目前已被处理的3人,均是因受贿罪被追究责任,而并非以行贿罪论处。其中,行贿38万元买下商州区教育局局长一职的陈新智,2006年1月因涉嫌受贿被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他担任教育局局长一年多的时间里,曾利用调动教师等机会,收受几个学校校长的贿赂。
曾任商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的陈绪忠,给张改萍行贿5万元,到柞水任县长助理工作后,也因收受巨额贿赂被批准逮捕。
此外,行贿1.5万元买下商州区城建局局长一职的吕宏涛,也因受贿被判刑10年。
有群众提出:即便对已被追究责任的这3名行贿者,也应进一步追加行贿罪罪名,其余24名行贿买官者更应得到法办。
对此,商洛市纪委有关人士表示,张改萍卖官案对商洛的政府形象、行政风气影响很大。但由于这些人的职务级别均属科级、副科级,按照管理层次,只能由区级纪委作出行政处分。
商州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区纪委在7日左右接到市纪委下发的相关处理意见,正在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程序办理。但对具体办理程序,以及进度,这位副书记表示不便透露。(记者孙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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