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高管几年获得几千万元
-“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随意定高薪酬、乱发奖金、肆意挥霍,甚至肢解、蚕食国企利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形式之一。”22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2006年省情调查报告》,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蒋乐仪在《广东省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中作如上表示。
蒋乐仪在文中表示,在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如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增量股权奖励”,几年间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个人收益,而企业每况愈下,甚至经营亏本。
而在另一份由省委党校2005年市厅班“国企改革课题组”完成的《广东省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报告中,该课题组认为:“当前广东国企薪酬管理缺乏规范和有效约束,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
课题组指出,广东国企薪酬分配中,一方面存在大锅饭现象,另一方面又存在“一高一低”的不公平现象。“大锅饭”主要存在于垄断行业和没有销售收入的管理单位;“一高一低”主要体现为:国企一般员工薪酬高于劳动力市场价格,而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薪酬却低于劳动力市场价格。
低工资高福利高补贴的现象十分严重,在部分国企,与企业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工资”部分只占总薪酬的10%~30%。
“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相当严重。同为后勤岗位的,有些企业身份为老职工的每月工资高达7000—8000元,而合同工或者临时工仅为千元或者数百元;同为司机岗位,属“企业职工”的年薪高达10万元,而合同工或者临时工只有2万—3万元。
课题组认为,过分强调国有企业在薪酬分配中的自主权,缺乏有效监督是造成当前国企薪酬管理“无序”和“失控”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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