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对可能经营福寿螺的大型连锁餐饮单位进行了排查,并发现了部分“可疑福寿螺”。昨天,根据完成的检验结果显示,这批“可疑福寿螺”均未被检出广州管圆线虫。此外,对铜川路水产市场和沪西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的紧急排查中,也未发现有福寿螺销售。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福寿螺之所以在我国其他省市出现问题,主要是“凉拌螺肉”制作过程中未彻底烧熟煮透。研究表明,如果福寿螺以及其他淡水产品加工制作时,中心温度达到90℃以上持续两分钟左右,其中藏匿的管圆线虫及其他寄生虫的幼虫都可完全杀灭。
食监局还表示,近期将继续加大对福寿螺等水产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排摸检查。
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遵守《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杜绝经营各类违禁水产品;严格加工生食水产品,对福寿螺等淡水螺类水产品坚持烧透煮熟后再销售的管理措施。
为预防不洁生食水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上海市曾在1995年颁布了《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上海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醉泥螺等小水产;全年禁止生产、销售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和炝虾。食药监管部门一旦发现违规销售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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