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按照市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部署,结合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中共北京市委决定,面向北京地区公开选拔16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名(非中共)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非中共)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1名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市文物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市政协副秘书长1名(民主党派)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1名(非中共)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非中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1名(非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副校长1名(非中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1名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1名
中国电影博物馆副馆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是具备相应条件与资格的中央在京和北京市单位的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非中共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熟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3.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地区或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工作有实绩。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素质和专业管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科学决策和组织执行能力。
5.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群众基础好,善于团结同志。
6.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报名资格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报考高校副职职位的,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3.非中共党员干部的职位,报考者应为非中共党员,其中,报考市政协副秘书长职位的,应为民主党派成员。
4.在党政机关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5年9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2002年9月1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5.有从事所报职位相关领域或专业的工作经历;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
6.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要求、报名条件和资格,可查询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cn原双高测评网)发布的职位说明书。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公开报名、统一考评、考察任用三个阶段,主要包括:
1、公开报名。公开报名分为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报名和社会举荐报名三种形式,每人可报2个职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
3、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4、面试考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价值观测评。根据选拔职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委员会,对每一职位笔试前5名的人选进行面试考评。在面试考评前,进行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工作价值观测评。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考评成绩,参考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工作价值观测评报告,确定每一职位的前2名人选,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进行延伸考察,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如前2名考察无合适人选,可将面试考评成绩排名第3的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如仍不能列为拟任人选,该选拔职位空缺。
对考察人选,需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在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6、决定任用。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和工作价值观测评、面试考评、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四、公开选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5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市领导人才考试评价中心)四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44号邮政编码:100037)。
3、报名简章:可在公开报名地点索取《北京市2006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含公开选拔工作公告和职位说明书)和《干部推荐说明书》,也可登录北京公招网,进入“北京市2006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窗口,进行查询,下载《干部推荐说明书》。
4、报名方式: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个人自荐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也可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组织推荐报名:由组织推荐报名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干部推荐说明书》,经本人同意后,由单位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持《干部推荐说明书》和照片,在2006年9月5日16:00前到公开报名地点报名。
(3)社会举荐报名:由社会举荐报名的,举荐人要填写《干部推荐说明书》,并于2006年9月4日16:00前报送到公开报名地点。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被举荐人进行沟通并征得同意后,由被举荐人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照片,于2006年9月5日16:00前到公开报名地点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可登录北京公招网,进入“北京市2006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窗口,于2006年9月4日16:00前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系统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于2006年9月5日16:00前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照片到公开报名地点报名。
2006年9月8日可在公开报名地点或登录北京公招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五、公开选拔的考试内容及时间1、笔试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50分。
2、面试考评和工作价值观测评面试考评由考核评价委员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前进行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工作价值观测评。
考评时间和地点、公布成绩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如下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12380(8:30-17:30)
市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63841234、83671199(8:30-17:30);63835577转6111(17:30-次日8:30)
咨询电话:68364488转304、305李荣忠、张仪涛、张壮
传真电话:68325884本公告由北京市2006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2006年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