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昕,近日在“2006中国杰出人力资源管理者年会”上称,根据多年的薪酬管理咨询实践,他发现中国企业的薪酬体系存在八大突出问题。
国企薪酬管理“失控”(资料图片)
第一是假岗位工资,企业的基本薪酬体系与岗位价值联系不大,工资体系更多是与行政级别和资历挂钩。
第二是绩效薪酬演变为另一种固定薪酬,绩效薪酬设计不合理,最后当固定工资发,人人有份。
第三是绩效考核体系指标设置不合理,可能导致能力强、绩效好的员工拿不到奖金,绩效不好的却拿了高额奖金。
第四是薪酬局部发力,总量失衡。如有的企业搞局部浮动工资,没有根据岗位价值控制该岗位的工资总量,结果有的低价值岗位的人,其加上浮动部分后的工资,总额大大高于该岗位价值允许的最高工资。
第五是薪酬体系与战略、文化不匹配。企业文化鼓励创新,实际却又只根据职位、资历发工资;又如创新型企业应该允许犯错误,但是企业实行的却是犯错扣分制度,导致经常创新的人被罚,不创新的人却得到奖励。
第六是盲目的工资保密制度。薪酬体系应该是公开的,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具有导向和沟通作用,所要保密的,只是每个人的工资数据。
第七是把鼓励单纯等同于现金,忽视领导赏识认可等非物质激励。
第八是有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天天讲奉献,讲忠诚,不注重薪酬与外部市场接轨。
金融业高管薪酬为何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金融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过高收入,刺痛着许许多多低收入者的敏感的神经,特别是强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他们社会心理失衡状况出现的几率,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对改革的支持度。
时评:一些国企薪酬管理为何失控?
“随意定高薪酬、乱发奖金、肆意挥霍,甚至肢解、蚕食国企利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形式之一。”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蒋乐仪在《广东省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中作如上表示。报告说,在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违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量化考核指标的规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如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增量股权奖励”,几年间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个人收益,而企业每况愈下,甚至经营亏本。有的国有企业乱发奖金,私分挥霍国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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