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周玮)记者8日从文化部获悉,2006年度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不但数额较2005年度增长300万元,且资金的使用上也将有所调整——由以项目补贴为主调整为以奖励优秀为主,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新机制。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助理巡视员傅燕梅介绍,2006年度将对出口业绩突出的单位和节目进行相应资金奖励,拟定资金300万元。
目前,文化部已制定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奖项设置、奖励标准、申报条件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于近期公布,并将于本月正式启动出口奖励申报工作。在国产音像节目的译制、海外宣传推广、相关人员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国产音像节目涉外版权登记公告系统建设等方面,专项资金也将提供适度补贴。 据了解,文化部和财政部于2005年设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将音像制品作为文化产品出口的重点项目,并联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成立了国产音像制品走出去工作委员会,正式启动国产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
2005年,专项资金对16个单位申报的27个项目给予了补助。其中,中国唱片总公司等7家为国有单位,共补助资金67万元;三辰卡通集团等9家为民营单位,共补助资金83万元。 2005年专项资金补助的绝大部分项目进展良好,出口业绩明显提高。2005年获专项资金补助最多的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节目代理部总经理马润生说:“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共获得补助资金28万元,按照申报项目计划对《大汉风》《郑和下西洋》《故宫》等多部作品进行了多语言译制。仅《故宫》就投入2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纪录片销售的历史最高记录,销售额达到61万美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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