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一位“超级女声”比赛选手一掷千金在北京买房的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该新闻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关注,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她不是一般的普通女孩,也不是普通的大学生,她是“超女”,既然是“超女”,她的一切当然会得到社会的超级关注,我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即使在北京买一栋楼房恐怕也无人关注;二是她的行为引起了税务部门的关注,据说四川的税务部门可能要核实她的收入是否按照规定纳税。不论是出于什么心理,社会公众对明星们的收入和纳税总是有兴趣的。
笔者不是追星族,对这位“超女”在北京买房一事的真伪没有什么兴趣,也不想对她买房的金额的多少做考证,但她因为买房而遭到税务部门的关注一事使笔者颇受启发。笔者以为,我们不能因为她是“超女”就用超级眼光去审查她的收入是否合法,国家应该根据法律对所有的购房者的收入都做一次审查。如果对所有的购房者的收入审查工作量太大的话,可以专门对豪宅(单套金额在一定标准之上,每个城市的标准应该有差异)的购买者的收入做一次专项审查应该是可行的。
这样的建议可能让很多人嗤之以鼻,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有没有法律依据,二是有没有可行性。笔者认为,这两个问题的确需要仔细斟酌。
从法理上说,该方法没有什么不妥,法律明确规定“照章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刑法还专门规定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可行性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但如果假设多数有钱的人的收入是合法的情况下,可行性应该不存在问题。
从税收的理论看,该方法不仅合理而且科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际上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过程监管和征收,另外一个步骤是结果的监管和征收,两者不能偏废。从经验和常识看,对收入过程的监管和所得税的征收是有缺陷的,因为社会活动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收入来源也是五花八门的,对收入过程的监管和个税的征收往往只是管住了普通收入者,对真正的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是无法监管和个税征收的。当前,中国只注重前者,不注重后者,是真正的高收入者没有征税。我们采取措施必须弥补通过过程监管和征收个税的漏洞,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对个人财产的存量进行监管,其中的最好办法是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和监管。不管你的收入来源如何隐蔽,你所拥有的住房是藏不起来的,很容易监管。
如果政府真的采取上述建议的话,可以带来很多好的结果。首先是可以抑制当前房价不断上涨的趋势。“国六条”实施之后,7月份的房价统计数据依然是上涨的,这说明遏止房价的成效是不容乐观的,除了现行的手段之外,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对购买豪宅者进行收入审查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因为,尽管我们假设多数人的收入来源是合法的,但一定有不少买豪宅的收入是不合法的(或不完全合法的),只要对买豪宅者进行税收审查,豪宅的销售会立即降下来,不仅使房价得到遏止,还会有利于调整住房结构,有利于节约利用土地,这符合“国八条”和“国六条”的精神。
其次,有利于缓和住房的结构性矛盾。从全国的平均数据看,中国的城镇居民的平均住房消费已经达到26平方米,已经超过了中等发达国家的住房消费水平,但却出现越来越多人没有能力买房的事实,这说明中国的住房消费和收入分配一样,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结果是社会矛盾的激化。如果利用上述税收手段可以有效遏止鸠占鹊巢的事情发生,可以阻止更多的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
第三,有利于反腐倡廉,净化社会空气。如果采取上述手段,可以对各种非法收入者形成极大的震慑,可以表明我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可以极大地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上述想法不是笔者的心血来潮和一时冲动,中国的台湾地区已经实施过该方法来追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