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2日,娄底市共立案查处越界采矿案250余起,查处非法转让采矿权案50余起,炸封非法小矿点200余个,拘留非法采矿人员20多人,煤矿越界开采比例降至30%以下,机械提升的非法矿已全部取缔,简易非法矿点虽然偶有复发,但都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
该市国土资源部门和重点矿产地乡镇均组建了巡查队伍,由过去的间歇性短期集中整治改为无空隙连续整治,严防非法采矿回潮反弹。对矿山守界情况定期进行监测,对特定矿山实行不定期跟踪检查,煤炭、安监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越界开采情形的,及时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通报,重惩越界开采行为。还按要求关闭煤矿58家,整合煤矿42家。此外,娄底将打击非法转让矿权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专题部署,凡存在非法转让矿权情形的,在未纠正之前,视为无证采矿,责令停止生产。非法开采的责令停止开采,封闭矿井;越界开采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在越界处打好永久性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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