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采访了曾参与对日本战犯公诉的原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春来,1954年6月9日他曾作为检察员,在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参与对日本战犯的公诉。
我参与了对日本战犯的公诉
1954年1月,我国审判由前苏联移交给的侵华日军中的近千名日本战犯。当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检察分署工作的郭春来,被抽调进来,参与组建的侦讯日本战犯东北工作团,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侦讯工作。郭春来作为审讯员负责着中井久二、岛村三郎等8名伪满系统战犯的侦讯。
日本战犯罪行罄竹难书
中井久二、岛村三郎等战犯百般狡赖地说什么“我们来中国不是侵略,是为中国建设而来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反驳他们、让他们低头认罪很难。当时调查取证工作非常艰苦,工作团成员一方面通过调取档案和文件进行内查,另一方面还要奔赴各地寻找人证物证。
随着侦讯人员掌握的人证、物证越来越多,一些战犯隐瞒的罪行逐渐暴露出来,每一个战犯的罪行卷宗至少有一尺厚。每个卷宗里所记录战犯所犯下的种种罪行罄竹难书。
中国正义审判战犯
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日本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审判分为两个阶段。
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第一次开庭,对日本前陆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审判伪满28名日本战犯时,郭春来和其他8名检察员轮流念着长达万言的起诉书,感到神圣无比,扬眉吐气。
铃木启久案是这次审判的“一号大案”。铃木启久供述:他曾指挥所部在冀东等地多次进行“扫荡”,仅在潘家戴庄一次就集体屠杀和平居民1280余人,烧毁民房1000多间。铃木启久当即认罪:“这完全是事实,我诚恳地谢罪!”随即跪倒在地连喊“饶命!”
郭春来回忆道,由于侦讯工作十分充分严密,整个审判没有纰漏。6月19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铃木启久等8人分别判处13—20年有期徒刑。7月1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又对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伪满日本战犯进行公审,他们被分别判处12—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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