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书”成污染企业“挡箭牌”“排污费”变环保部门“人头费”--江西、安徽两省环境评价状况调查
记者前不久在江西、安徽两省采访时发现,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心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环保门槛,或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上马建设,或环评报告流于形式,反而成为污染企业的“挡箭牌”。还有的地区甚至截留排污费,出现了“收钱养人、养人收钱”的怪圈。
先上车后买票“三同时”让路招商引资
记者在安徽省阜阳市采访时了解到,阜阳市以及各县(区、市)大都相继建立了工业园区,集中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一份环保部门的权威统计报告显示,这些工业园区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大部分没有进行环评。其中,阜阳市颍泉区有32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颍东区有14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界首市有19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
据记者了解,界首市市委书记每年的招商任务为2000万元,其他市领导班子每人任务为1000万元,各市直单位为1000万元。界首市环保局最先完成了今年的招商任务,他们引进了中南纸业、花卉果蔬食品厂两个项目,其中后一个项目没有做环评就上马了。
按规定,项目建设应先环评。界首市环保局局长张凤轩说:“工业园的在建项目虽然没有进行环评,但我们认为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因为项目建设时间紧,进行环评需要较长时间,所以就先同意建设了。”
阜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胡治深有感触地说:“招商引资是政府行为,领导要求打破常规,不换脑筋就换人。我们隶属地方,所以执法很为难。”
明达标暗污染环评报告如同“保护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群众举报的污染企业中,多数都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而环评的通过也成为企业遮掩污染行为的“保护伞”,抵挡举报检查的“挡箭牌”。2004年,江西省人大对江西近百家有污染的小造纸厂、小水泥厂进行检查发现,这些小企业几乎都没有做环评。2005年,江西省人大对10多家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检查发现,这些企业几乎都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
近年来,江浙闽粤等沿海地区进行产业升级,大量工业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记者对江西多个县级工业园区近20家造纸企业进行暗访,看到了多个排污口,散发着恶臭的黑水排入赣江。这些污染企业绝大部分来自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以江西吉安市为例,2005年全市有41家造纸企业,其中约有3/5来自浙江和福建。记者暗访了10多家企业,看到这些企业存在污染现象。
尽管江西省委、省政府再三要求,禁止外地污染企业进入本省。但由于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绩,环保部门难作为、不作为,导致污染企业大量“潜入”农村,成为地方一“害”。
位于江西德兴市泗洲镇张家畈村的中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公司)来自浙江衢州,张家畈村村民说,自从2003年这家公司迁入当地以来,企业一年四季都排放出有强烈刺鼻味的气体。张家畈村村民朱振彬的20多亩果树因此日渐枯萎。更有甚者,当地集镇居民一听是张家畈村的蔬菜水果,就没人敢要。
记者采访中,中科公司和泗洲镇党委政府公然为此辩护,甚至在采访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浓烈刺激的化学气味,当地乡镇政府干部居然说没气味。中科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甚至出示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通过证明给记者看,以示清白。
而地方环保部门的作为又如何呢?记者采访发现,可以说几乎没有发挥作用,有的还成了污染“帮凶”。住在中科公司附近的农民包文长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看见化工厂工人突然往外跑,一名工人告诉他,市环保局打来电话,说省环保局正派人赶来检查,一些设施要紧急关停撤人。
排污费成“人头费”专项治污经费被截留
据界首市环保局局长张凤轩介绍,这个局由人事部门确定的公务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5人,但现有公务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51人,超编26人。除8名公务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外,从1993年开始,财政每月给事业编制的51人总共只发4500元补助,其余的从环保局收取的排污费中,按照75%返还给局里发工资。
据阜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胡治介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超编现象普遍存在,原隶属阜阳市现划归亳州市的利辛县,环保局现有人员80多人,连办公的地方都没有。超编人员靠环保部门自收自支,因此难免会出现吃排污费和乱罚款的现象。
吃排污费的现象,在其他地方同样存在。据江西省抚州市环保局局长袁任民介绍,这个市大部分县级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都是自收自支,也是靠排污费保障工资。
招商引资,引进污染企业能够给贫困的中西部地方政府迅速带来税收和政绩。但江西省生态学会专家戴年华认为,只要环保执法体制不改革,环保部门的人事权和财权仍过度集中在地方政府手里,“环评书”成污染企业“挡箭牌”,“排污费”变环保部门“人头费”的现象就不可避免。
基层环保部门的有关人士呼吁,国家应尽快加大环保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消除现阶段条块分割,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掣肘的管理体制弊端,实行垂直管理,以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环保执法的压力,彻底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监控力度偏软的问题,彻底根除“猫”帮“老鼠”之类的事情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