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就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部门对所有中小学校舍开展了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制定防灾预案,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并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台风、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教育部连续发出紧急通知指导教育系统防灾救灾,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清查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发现有严重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针对各种灾害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制定防灾预案。6月30日,教育部联合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气象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发出了《关于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高发期中小学生安全工作。
为提高全体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教育部把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列为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并要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演练。
教育部加强了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制度建设。在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教育部已着手建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了教育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机构及职责、部内有关司局分工、应急工作程序。教育部与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已从9月1日起施行,其中特别对应对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运转和师生安全。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救灾工作。2002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从总理预备费和超收收入中安排教育救灾专项资金共计6.9亿元,支持灾区教育系统抢修和重建了灾毁校舍约800多万平方米,对恢复灾区中小学教学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据介绍,教育部正在申请教育救灾专项资金,支持灾区学校重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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