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措施将对沈阳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报记者石立飞摄
昨天,副省长鲁昕在“全省土地调控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上提出,必须对全省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土地管理做出正确判断,并结合国家文件全面贯彻落实。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我省将在近期实施以下相关措施。
新闻背景:去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8月,又在昆明连续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加强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拟涨1倍”
解读:对房价不产生直接影响
根据31号文件精神,拟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并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限期清理和追缴,逾期未缴的暂不办理用地审批并加收滞纳金。
解读1:可能对所有用地产生影响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亚臣:
目前主要土地使用分3块,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将拟增加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也将对所有用地产生影响,包括建商场、百姓买房和企业投资。
这是从保护土地角度出发,利用土地保护来进行宏观调控。
但措施中也提到“新增”,国家还提出各地要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因此,若在规划内,如旧城区改造等,则不属于“新增”。所以,该政策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直接影响。
解读2:增加成本不应百姓全担
沈阳建筑大学经济系主任、教授杨兆宇:
土地价格上涨是必然的,因为经济建设发展必然使土地越来越值钱。土地的价格增长也应快于经济发展,两者应成一定比例。
不过,土地价格的增加成本不应该完全由百姓承担,应由开发者和消费者共同按比例承担,这方面也应有相应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拟涨两倍”
解读:强化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我省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两倍,并相应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
解读1:强化体现土地国有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亚臣:
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块,拟提高两倍后其数额也相对不大,但却进一步强化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这在过去实行的不理想,新措施将强化体现土地属国家所有。
解读2:很少有税种一次涨两倍
沈阳建筑大学经济系主任、教授杨兆宇:
一般的税种很少一次提高两倍,而提高土地价格、增加税收都将增加财政收入,起到解决用地混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
解读:将增加工业建设的投资
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家统一制订公布,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格。
沈阳建筑大学经济系主任、教授杨兆宇:
如果没有具体说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否区分商业、工业,则工业新增用地的成本也将拟增加,这将增加工业建设的投资,最终影响商品成本。
但工业用地的价格始终应低于商业用地,措施中也对工业用地的最低价格制定进行了明确。
-开发商反应一
将影响企业的效益
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这样的措施对于我们来说有影响。
因为在房地产成本中,土地价格是第一大块,因此这部分价格的上调将影响企业的效益。
-开发商反应二
降低房产商投资热情
沈阳格林豪森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宫超: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拟涨1倍,将对房地产开发产生影响。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拟增加,也将增加房屋开发成本。
如果地价增加,就可能使房屋成本增加,进而影响房屋价格,这就会降低百姓的购房热情。
如果没人买房了,房产商自然也就减少土地购买,降低投资热情。
但是,这还和原来的高房价抑制消费不同,那时相对涨价前而言,房产商更有利可图,可土地涨价将压缩利润成本,直接减少房产商投资热情。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郭蕾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