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以市纪委名义设置的“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每年交40万。
-“要想在郴州开矿,没有‘曾矿长’的批准绝对不行。”
9月19日下午4时10分,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及其家属被湖南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目击到现场的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官员,迅速用手机短信对外界发出了消息。一时间,人们奔走相告,举城狂欢。此后一两天,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甚至连市委市政府的大院里也鞭炮隆隆。在郴州下属的县市中,不少人自发走上街头,鸣放烟花爆竹庆祝。
在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等地,庆贺的人流中还打出了横幅:“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感谢党中央铲除腐败分子曾锦春,大快人心!”伴随着这些横幅的,还有声势盛大的腰鼓队。
值得注意的是,郴州人民给予的这种“待遇”,是连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时也不曾“享受”的,更遑论原郴州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了。这不由得让人疑惑:一个并非党政核心的纪委书记,何至于达到这种地步?
上下其手全盘通吃
记者在郴州接触到的采访对象纷纷表示,曾锦春之所以比李大伦更可恶,是因为李大伦只在上面“搞鬼”,不到下面扰民。而曾锦春则一手遮天,上下其手,全盘通吃,“非常无情和霸道”。
有官员称,在郴州官场,谁也莫敢拂其意,撄其锋。否则,随便就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曾锦春也认识到并很好地利用了他手中的这种权力,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快意恣然。在郴州,被他“双规”过的干部不计其数。记者的采访对象中,好几位都提到这样一个情况: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中听过曾锦春的发号施令,“把他带到郴州来,对他进行双规”。
另一个经常被提到的事实是,桂阳县城有条街叫城南街,在这条街上坐落着许多政府部门,如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在这条街上,所有政府部门的一把手都无一例外被曾锦春“双规”过。
桂阳县原建设局局长胡颂才就是其中之一。
事情的起因是,2000年下半年,一个姓刘的包工头想要承建桂阳烟草局的5栋家属住房。当时的县纪委书记找到胡说,他接到了曾锦春的电话,说不要招标,直接把工程给刘承建。
纪委书记问胡颂才可不可以,胡说,此前刘承建桂阳烟草局的仓库就没有招标,这个再不招标外面意见会很大。“如果曾锦春有条子,我就不招算了,因为是按照他的指示搞的。”就这样,胡颂才将曾锦春的“指示”挡了回去。
“后来,县纪委书记又找过我两三次,说曾锦春跟他多次打电话,没办法拒绝。我就出了个主意,说分半搞,两栋房子给刘,3栋房子公开招标。纪委书记说,还是给曾锦春一点面子,3栋房子给刘,两栋房子公开招标。就这样我们把方案确定了下来。”
胡颂才说,原以为“已经做到这个份儿上了,曾锦春该感谢我们了”。没想到他大为不悦,在随后的2001年6月,郴州市纪委对胡颂才进行了为期百天的“双规”,
“其实此前的2000年5月,因为另外一件事得罪了曾锦春,市纪委已经对我‘双规’过一次了,但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回去后我继续当了局长。但这次,纪委的人说,拿掉了你的帽子就是拿掉了你的票子,我们还要搬掉你的位子。”
但即使长达100天的“双规”,郴州市纪委也只能东拼西凑查出自称“不贪污,不受贿,跟着形势走”的胡颂才数额几千元的经济问题,因此给予他“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双规”民营企业家
对党内干部动辄“双规”的曾锦春并不觉得满足,他又创造性地发明了新点子,如对党外民营企业家实行“双规”。
宜章县的民营企业家彭北京既没担任过任何行政职务,也非党员,甚至连团员都不是
,但因为一场官司纠纷,曾经开罪了一个与曾锦春有着非同寻常关系的煤矿老板,就这样被“双规”了。
彭对“双规”过程记忆犹新:2002年4月14日0时许,他从广州驾车回郴州,在经过一个收费站的时候,刚把车窗摇下来准备交费。突然间,几道黑影从车边闪出,在他作出反应之前,几洞黑魆魆的枪口已经指住了他。
彭北京说,接下来,这些人将他皮带解下来,反绑着他的手,并且用胶布蒙住他的眼睛,然后塞进一辆面包车,连夜赶路。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向他出示过任何证件,也没有说明身份,更没有透露因何而抓他。
车行至靠近广州市的107国道旁一个加油站停了下来,彭北京被移交给另一伙人。车子继续北驶,第二天早上,他被带回郴州,关进了一间宾馆,5个人守着他。
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原来被郴州市纪委“双规”了。彭问:“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怎么能对我‘双规’?”对方喝斥他少啰嗦,对他开始审问,要他交待行贿事实。结果这一审就是8天。
由于什么也没审出来,纪委的人告诉他,“你把账结了就可以走了”,结果,纪委几个人的住宿费、餐费等近万元全部让他开销了。
桂阳县的民营企业家李民主的遭遇与此类似。此前,他跟曾锦春并没打过交道,之所以被“双规”,主要是因为曾看上了李民主的“钱途”。
1998年3月,李与杨守恒、郭三勇注册成立了桂阳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资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条民营公路——省道“1842”线的桂阳段公路,累计投资达1400多万元。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在拥有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合法手续后,设立了公路收费站。
曾锦春看上了这块肥肉。李民主说:2000年11月1日,他与杨守恒、郭三勇三人被约到桂阳县二招待所,立刻被郴州市纪委工作人员以“虚报注册资金”的名义分别带走,关进了郴州市万家乐宾馆,同时被带来的,还有收费站的出纳和会计。
“他们有两个人看守我,只说自己是纪委的,但整整把我关了28天都没有人找我问话。直到第29天,突然来了8个人,要我交代问题,说如果不交代就别想离开。我问他们要交代什么,他们说有什么问题就交代什么问题。”
李民主什么也没能交代出来,就这样一直被关了下去。到了第50天,纪委的人告诉他,交了罚款就可以离开了,给出的理由是违纪。“我问违了什么纪,他说你甭管,你是老板,不拿钱就不放人。”结果,李民主一共交了数十万元才被释放出来。
出来后,他的收费站就被人接管了。非但如此,等待李民主的,仍然是接二连三的“双规”。几年来,他前后一共被“双规”了三次,最后不得不外出流亡,不敢回家。
“挂牌保护”每年40万
李民主被“双规”之前,曾有市纪委的人问他:“你们做这么大的事,赚这么多的钱,为什么不找纪委保护,让纪委给你们挂个牌子?”
李民主问他们多少钱才能挂,他们说每年40万。并且表示“你们赚这么多钱,不吐点血怎么能行”。
李民主说,他们所谓的牌子,其实就是以市纪委的名义设置的、强行向民营企业摊派的名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牌子(自2004年起已改称“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说白了,就是挂上这块牌子以后,企业就成了市纪委的重点保护单位,市纪委承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进入该企业,干扰生产和经营。”
李民主推测,就是因为自己不识相,没有接受市纪委的牌子,才惹怒了曾锦春,多次遭遇“双规”的命运。与此对应的是,一些违规企业挂上了这块牌子以后,命运就迥然不同了。
在宜章县某乡有一家铅锌矿,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有私人矿主进行小规模开采。近几年,开采规模越来越大,经过兼并和收购,最后落入一家民营企业手中。但是,由于该矿的环保基础设施严重落后,这个铅锌矿一直未能通过“环评”。
在曾锦春被“双规”之前,有记者曾在宜章县环保局采访。据该局领导介绍,这个铅锌矿早在几年前就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55家重点环境违法企业之一,中央领导也曾对该矿的污染问题作过批示,要求彻底整顿。
但是,就是这样一家严重违法且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的污染企业,却也挂有郴州市纪委、郴州市监察局授予的“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让整顿部门望之却步。
大揽矿权的“曾矿长”
除了善于使用“双规”清除异己、牟取暴利外,曾锦春还擅长于大揽矿权,这为他赢得了一个名头——“曾矿长”。
郴州地区矿产丰富,尤以盛产煤炭著称。近年来,由于能源价格暴涨,开矿成了暴利
行业。就这样突如一夜春风来,千矿万矿遍地开,郴州成为了乱开滥采、官煤勾结的重灾区。疯狂的盗采、频繁的矿难、若隐若现的官煤黑手和惨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时不时地见诸新闻媒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李毅中等领导也曾亲自视察并怒斥整治不力。
但是,不论是群众呼吁、舆论监督还是领导怒斥,郴州市非法小煤矿仍然屡禁不止,伤亡事故接连不断。非但如此,甚至连有心整治小煤矿的官员还备受打击,有些甚至还遭受了牢狱之灾。
郴州的许多官员都向记者证实,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与身居郴州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非法越权、擅自批条、纵容开矿有关系。
一位郴州某县地矿局副局长告诉记者说:曾锦春利用自己的独特权力,经常要挟各级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他也以此获得现金或“干股”。“要想在郴州开矿,没有‘曾矿长’的批准绝对不行。”
据郴州市煤炭局官员透露,近些年来,经曾锦春批条开办的小煤矿就达三十多家。为了更有效地掌握矿权,他甚至担任了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
谁来监督绝对权力
自1995年曾锦春任郴州市纪委书记这一职位以来,到他2006年9月19日被“双规”之前,实名和匿名举报他的人就持续不断,以至某些部门积压的举报材料高达两米有余。
有举报者透露,他到湖南省某机关送检举材料的时候,曾被这样介绍:“又有人来举报曾锦春了!”
但是,多年举报却收效寥寥。一位举报者在自己的举报信最后,不无感触地写道:“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以权谋私、无恶不作的党内蜕变分子,不管有多少人举报他,也不管有多少媒体揭露他,但就是没有人敢把他拉下马,至今能占住纪委书记的位置不倒。”
长期举报曾锦春的宜章县农民黄元勋说:自己长期坚持合法上访,到今年已经6年了。但环境越来越恶劣,生命安全也备受威胁。他感觉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所以才在今年4月份给湖南省领导写遗书,表达战斗到死的决心。
另一位长期举报人王文汉说:举报曾锦春的这几年,自己也每每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他的权力太大了,郴州市任何一位领导都动不了他。因为不听他话就会被‘双规’,其他领导没有这个权力,以至于到了最后,不论是党政领导还是公检法,只要他发了话,大家没有敢不听的。”
曾被三次“双规”的民营企业家李民主说,虽然曾锦春被“双规”了,他喜不自胜,但过后却是悲从中来。“为什么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屡屡得手?为什么民愤这么大还长期得不到处理?我觉得归根结底,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由此导致明明是在犯错,却还要迁就他,甚至还为他歌功颂德。如果有那么一套监督体系及时出来主持正义,他的程度还不至于这么严重,也不至于下滑得这么厉害。”
记者了解到,曾锦春被“双规”后,郴州市多位在任和退休的官员也在反思这场官场“地震”带来的惨痛教训。对此,他们提得最多的是:“绝对的权力必将导致绝对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