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江苏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在常州召开。常州作为江苏省调解工作的先进城市,目前推广建立了“特聘人民调解员”队伍,并积极开展个人“调解工作室”试点。自去年以来,常州市各级调解部门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4224件,调处成功率达到了97.5%,充分体现了经济发达与社会稳定的和谐发展。那么,人们遇到哪些问题可以去找调解部门调解,从而免去烦琐的诉讼之苦?16日,记者撷取了常州几个典型性的调解案例,并采访常州相关调解机构,就上述问题展开全面细致的探讨。
个人“调解工作室”开先河
常州作为江苏省调解工作的先进城市,积极开展了个人“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夏戈工作室”就是试点之一,这种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不仅在常州,在全省也是属于先行者。该工作室成立至今,已经成功调解了三四十起纠纷。该个人调解工作室由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由该社区所在的司法所定期提供专业指导。
16日,记者来到位于常州荷花池公寓的“夏戈工作室”。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布置得十分典雅,墙壁上贴着“相叙驿站”四个字,寓意前来调解的矛盾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房间里坐着几位老人,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位,虽然满头银发,却精神矍铄,正在与身边的人娓娓而谈。一位社区工作人员悄声介绍,这就是在社区中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夏戈奶奶。
夏戈奶奶今年已是78岁的高龄,自1983年离休后,又开始关注和支持所在社区的建设,特别是在调解居民间的纠纷上颇有心得,邻居们都亲热地称她为“老政委”。包括夏戈奶奶在内的8名老党员和两名群众成立的“夏戈工作室”于去年挂牌后,为社区干部腾出了宝贵的时间,也为居民提供了纠纷申诉和调解的部门。
夏奶奶家所在的单元新搬来的一户人家婆媳关系非常差,媳妇嫌弃婆婆没有文化,总是对她恶言相向,而婆婆为了不影响儿子家庭和睦只能忍气吞声。夏奶奶了解情况后,上门制止了儿媳妇的谩骂,并将婆婆带到楼下耐心开导。第二天,又找到那个儿媳妇,劝她要尊敬老人。“今天你不孝敬父母,那你的孩子长大了还会孝敬你吗?”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说得她羞愧地低下了头。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夏奶奶又多次登门劝解,终于让这户原本不太和睦的家庭找回了幸福。
从典型案例感受调解力量
民事调解作为与诉讼相区别的一项工作,在化解各类纠纷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记者为此与常州几家调解机构取得联系,听取他们调工作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从中可以管窥民事调解的思路和启示。
防盗窗引发邻里纠纷
矛盾:常州市钟楼区浦北新村某栋三楼的居民陆某不久前家中开始装修,由于考虑不周,一个房间安装的防盗窗超宽,居住在四楼的居民朱某对此产生意见,认为陆某安装的防盗窗为小偷提供了方便,朱某几次上门和陆某协商,但都没有达成协议,双方反而结了怨。无奈之下,朱某来到浦北社区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要求调委会协调做工作,消除自己的安全隐患。
调解:浦北社区调委会成员听了情况后,三次上门查看现场,并询问了陆某。经过仔细研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三楼拆除或改装防盗窗;要么在保留三楼防盗窗的同时,四楼也安装防盗窗,为避免和五楼发生冲突,由调委会上门让五楼一并安装防盗窗。结果,四楼的朱某坚决要求三楼拆除或者改装,五楼居民严某则觉得莫名其妙陷入矛盾中,抵触情绪同样很大,而三楼的陆某却不同意,邻里矛盾一触即发。调委会成员分析情况后,真诚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三方终于达成了由三楼补偿四楼五楼两户人家安装防盗窗部分费用300元的协议。
启示:调解只有公平公正,考虑到每一方的利益,才能获得成功。
工地受伤难讨医药费
矛盾:外地来常打工人员汤某在常州丁堰镇建造房屋时,因操作不慎,被吊机压断左腿,住院一个多月后出院。随后,汤某找到工程老板张某,要求结清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可张某以已经支付前期1.48万元医药费为由,只肯支付后续医药费5000元以及补偿费5000元。双方协商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于是汤某来到了丁堰镇调解机构求助。
调解:丁堰镇调解机构接到汤某申请后,通过调查取证取得了第一手资料。汤某认为,自己是受老板张某指挥扶吊机时被压伤,张某应该付全责,而张某则称汤某受伤完全是其扶吊机时疏忽大意造成,汤某也应付一部分责任,且张某认为已经支付了汤某全部医药费,再给汤某5000元补偿,已经尽了责任,至于其余损失应由汤某自己承担。
丁堰镇新任司法所副所长召集的第一次调解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调解随后陷入僵局。一周后,司法所同志和村调解主任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分别上门做工作,向双方介绍国家关于此类赔偿的有关规定,希望能彼此作点让步,并通过双方熟人继续开导。经过多次上门劝说,双方态度有所缓和。
第二次调解时,司法所还邀请了退居二线的老所长一起参与此次调解,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指出双方各自过错及所需承担的责任大小,且详细解释了有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双方出示的医疗发票和各项费用清单一笔一笔认真核算,计算出最终的赔偿额度,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最后,双方对计算出的赔偿额度予以认可并且达成协议,张某除承担汤某前期医疗费1.48万元,再支付汤某后续医疗费5000元,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1.3万元,共计赔偿3.28万元。双方都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表示司法所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正处理问题,不偏不倚。
启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深入调查了,才能依法调解。
老师体罚遭家长抗议
矛盾: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后,金坛市白塔镇市民王某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就读。9月2日上午,因孩子哭闹着要回家找妈妈。幼儿园李老师见哄劝无效后,一气之下,竟用扫帚柄打了孩子的屁股。当晚,王某夫妇在为儿子洗澡时,发现孩子身上被打的印痕清晰可见,心疼不已。第二天就到幼儿园评理。孩子父母本来想只要幼儿园方面道歉就可作罢,可凑巧当时体罚孩子的李老师外出办事。王某夫妇认为是老师故意躲开,而幼儿园方面见对方来势汹汹,也不示弱,双方言语上起了争执,使矛盾加深。王某夫妇一气之下择日叫来十多名亲戚堵住幼儿园大门,要求园方给个说法,在当地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调解:金坛市白塔镇人民政府得知情况后,指派镇调解部门负责调解此事。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还比较激动,立即进行调解不仅不利于化解纠纷,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调解人员于是在事前制订了一套调解方案。决定先对当事人作个别调解,缓解对立情绪,待双方思想基本上趋于统一,再召集进行调解。9月4日下午,调解人员经过对王某夫妇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得到了“只要他们当面道歉,其他无所谓”的结果。9月5日上午,调解人员请幼儿园李老师到镇司法所,向她转述了王某夫妻的意见。经过一番工作,李老师表示“这次是做了糊涂事,也很后悔”,同意当面道歉。当日下午,双方在司法所内进行调解。首先,李老师真诚地向小孩父母道了歉,使气氛一下子缓和了,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共识。在和谐的气氛中,李老师将一袋营养品送到了王某夫妇的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启示:矛盾比较突出的,先个别调解,再集中调解,才能达成共识。
调解,维权另一条路
常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副处长王琦告诉记者,目前常州共建立了2076个调解组织,可谓“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常州在各级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各类开发区、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聚居区都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例如常州的钟楼区和天宁区分别在常州东南陶瓷城、南大街步行商业圈建立了调解组织,溧阳市专门在城市工业企业系统中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一些发生在社区内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小民事纠纷,并非一定要上法庭才有强制约束力,社区主任、技术专家都可在民事纠纷中充当“不穿法袍的法官”。另外,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都可以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初始阶段。
民事调解作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之外的第三条路,其权威性、公正性、可行性又如何保证?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于忠英告诉记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平时的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