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设商业贿赂缴款账号
市商业银行各网点均设缴款专柜,“烫手钱”请主动上缴
昨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公布了商业贿赂临时缴款账号。为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给部分单位和个人一个正确审视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长沙将借鉴北京、广东、贵州等地的做法,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账户。
据悉,为动员商业贿赂参与者主动自查自纠,长沙将设立商业贿赂缴款账号。该账号的户名为: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为:长沙市商业银行,账号代码为:8106,开设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20日止。目前,长沙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均设有缴款专柜,缴款人缴款后,可向银行索取“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缴款凭证,自行保存。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应将已收缴的款项全部转入该账号。
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至9月,长沙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共立案审结的93起,涉案金额43000万元,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9起,涉案金额2111万元;市工商局立案查办330起,结案查处159起,罚没600余万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掌握的有关线索,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先后对8家省、市级医院的有关人员展开了调查,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这些案子中:一是职务受贿涉及人员多。如某医院在一批价值上千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中,从院长到设备科长以及使用设备的科室主任,收受供货方所送钱物高达100余万元;二是职务受贿方式多样。除了收受现金、金银首饰外,还出现了以报销发票、出国考察的行贿方式,如某医院设备科长除了收受现金,还将其数万元的学习费用交由供货方报销。三是职务受贿手段隐蔽。为逃避监管还利用合法外衣掩护非法行为,如某医院在购置某大型医疗设备中,表面上是进行了公开招标,实际上是按供货商私下提供的参数制作招标文件而进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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