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信息报》报道,因伙同弟弟受贿470余万元的罪名成立,曲靖卷烟厂原厂长、云南省烟草公司原副总经理魏剑,近日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8月初,中纪委查出魏剑的受贿问题。2004年1月,云南省检察院以受贿罪对魏剑立案侦查。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2004年7月,昆明中院开审本案。因魏剑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没有查清,遂未进行判决。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本案指定给四川省检察院管辖,并指定德阳中院审理。
2005年11月,德阳中院审理了魏剑、魏明涉嫌受贿470余万元一案。德阳中院认为,魏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
据此,德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魏剑有期徒刑15年,判处同案犯魏明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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