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今年下半年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截至9月底,19个省份中,吉林、广西、青海已完成选举,其他省份还处在选民登记和提出代表候选人阶段,或处在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举培训等阶段。
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各省、区、市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选民民主权利,探索出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北京市在“选民登记”工作过程中,注重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各区县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人在户不在”和“户在人不在”的选民登记工作。针对“人户分离”、选民难找的问题,许多选区实行“领导包选区、机关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楼、楼委会包单元、楼门组长包户”制度,采取民警配合、逐户访查等办法,防止“漏登、错登、重登”情况出现。
——吉林省在解决代表结构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的人大代表占三分之一左右。为优化代表结构,规定干部代表不超过25%;保证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要求妇女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5%。此外,为改进县级人大常委会人员构成,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人员应达到一半左右。
——广东省广泛发动提名推荐候选人,鼓励选民积极参与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醒选民珍惜并认真行使民主权利。此外,各地普遍改进了投票选举的组织方式,从技术层面上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如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专门设置秘密写票处等。
——贵州省各级财政合力解决选举经费问题。省级财政按选民人均0.6元补助,补助经费已经下拨到各县级财政,市级和县级财政也分别确定补助定额,省内各地的选举经费均达到人均1.2元,有的达到2.1元,保证了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据了解,按照计划,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广东、海南、贵州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底之前将完成换届选举。年底前开始延续到明年上半年完成的有上海、安徽、江西、河南、重庆、四川等6个省、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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