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留学归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要想报考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认证事宜,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也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要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问:家庭困难考生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答: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问:何时可以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
答: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
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在10月24日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问: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答: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人员,请于2006年10月30日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问:今年考试内容有哪些,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参加考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6年11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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