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29日电(记者 王海鹰 赵博)“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不是让人笑话吗?”济南张女士的姥姥因为偏瘫,一直卧病在床,四五位家人在床前侍候,累得筋疲力尽。张女士建议把姥姥送到老年公寓,却遭到母亲的激烈反对。
张女士的故事并非个案。“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就是不孝”的舆论倾向一直在中国社会占据主流。养老问题日益突现的同时,养老机构依然受到冷遇。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现有的养老机构设施使用率相当低,大多数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的入住率只有30%-40%。
济南一家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孙煜航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社会化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与社会需求相脱节,低档的硬件设施和低质的服务令不少老人及其子女对养老机构望而却步。
据济南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调查课题组2004年、2005年所作的调查,在这个60岁以上老人达到80多万的城市,只有25.6%的老人表示当生活不能自理时,会考虑前往养老院生活。
进入养老机构生活的老人中,89%出于无子女、配偶去世、家人无力照顾、家庭关系不和等原因。
人员工资低,招不进人,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来,服务水平差,入住率低,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43.3%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学历是中专及以下,护理人员大多没经过专业培训。
政策援助、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养老机构的经营艰难。孙煜航说:“老人属高发意外伤害和突发死亡率较高的人群,比如老人不慎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果发生在家里,会追究谁的责任?恐怕谁也不会有责任,但是如果发生在老年公寓,我们就会被巨额赔付款拖得直接关门。”
北京大学教授乔晓春表示,从法理上讲,养老是需要国家投入支持的,不能完全交由市场及家庭。国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对养老投入。
据统计,2005年底,中国65岁及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55亿,占总人口比例的7.7%。预计老年人口总数2014年将突破2亿人,2041年将达到4亿人。随着平均预期寿命和持续增长,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2004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达到8.9%,也就是大约1200万。
北京、上海、青岛等地已开始对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青岛对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上海浦东除了一次性补助15-30万元外,还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费补贴。
山东省老龄办副主任陈志军认为,这是国家补助养老机构的有效途径,条件适宜的话,这一模式应逐步推开,让“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子女尽孝”的社会化养老机构能够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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