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5日电(记者周凯)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上海市工商局主办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高级专家咨询会”上透露,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王胜明曾先后参加过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商业银行法、律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物权法(草案)等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他透露,目前反垄断法正在修改过程之中,充分听取了包括国企、外企等各方意见,“争议不是很大,大家要有耐心”。
在西方国家,反垄断法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更是被尊为“经济宪法”,在日本则是“经济法的核心”。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国就颁布了《谢尔曼法》,继美国之后,日本、德国等都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反垄断法。
早在1994年,我国便已将《反垄断法》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随后,尽管反垄断法的制定不断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因各种原因,迟迟没能出台。有分析认为,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众多,包括行政性垄断、部门利益难以协调等。
今年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并在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进行了首次审议。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本次常委会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但反垄断法的内容非常复杂,对于这部法律的出台并没有时间表,常委会会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参加这次专家咨询会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著名经济学家樊纲表示,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是非常重要的市场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会是公平竞争的问题和垄断的问题,“集中度是高了还是低了?什么样的兼并重组需要审批?”他认为,反垄断法之所以迟迟出不了台,是因为有一个“国家垄断”问题。
实际上,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还包括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都有意参与。在这次专家咨询会上,王胜明也被问到这个问题,他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国务院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监管放到哪个部门,会非常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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