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上,财政部综合司司长王保安解读了下一阶段财政八项重点工作。
其中一项是,将以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为目标,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他特别提出,以今年从7月1日开始计算的工资改革为例,此次工资改革,原则为限高、稳中、托低。具体做法是:第一规范补贴,设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削弱;第二是稳中,即中间的收入层次者工资水平可以继续保持,也可以适当增加;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王保安强调,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
王保安提到的其他7项工作分别是:支持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包括进一步完善三补贴和综合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的素质,实行阳光工程,加强对青年农民的培训;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增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共建能力为导向,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问题为重点,支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为战略,加快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步伐;以制度创新为重要保证,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为重点,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刘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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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限定工资”——压制暴利的因果倒置
在我看来,只有两种情况下,行政部门有权“限定工资”:垄断企业由于属于全体国民共有,因而过高的员工工资就涉嫌对国有资产的私分;同理,政府雇员的工资来自纳税人的集体纳税,工资过高就涉嫌对公共财政的私分。现在的情况是,该限定的没有限定,无权限定的,却要去限定,这显然是不公平而且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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