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颁布的《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实行。《办法》首次将信用保险引入大学生助学贷款,以减少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今后大学生毕业后若不还贷,将由保险公司来“埋单”。
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是在参照现有高校助学贷款模式基础上,引入了保险机构对借款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进行保险,即由贷款发放银行投保“保险助学贷款信用险”,形成助学贷款信贷风险多渠道分担的新机制,省财政和高校均一次性拨付风险补偿金,供银行用于投保,补偿金额相当于高校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
根据规定,省财政对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20日之后的保险助学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承担。(张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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