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针对上一阶段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针对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特别是非法生产矿井、基建和技改矿井重大事故多发,国有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
势头。一是加强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和监察,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整顿关闭督查工作,认真监督检查停产整顿矿井的整顿情况,对“停而不整”、“明停暗开”、“假整顿真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加强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对违规基建、技改和以基建、技改名义非法生产的矿井要严肃查处。三是加大国有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近期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要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监察,把防范国有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特大事故作为后两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加大国有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严防国有煤矿发生特大事故。
(二)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针对近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防止烟花爆竹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针对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建议联系有关部门,督促中央企业,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监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强化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防止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四)针对近期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议联系有关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五)针对山西省30天之内发生3起特大事故的情况,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下发通报,督促山西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六)高度重视和加强年底前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11.6”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年底前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针对今年10月份和近期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和去年四季度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火灾、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大对各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防止年底前企业突击生产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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