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是两件事,国务院将在近期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不涉及脑死亡问题,后者必须通过人大立法。”针对近日有专家建议实施脑死亡器官移植等问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接受本报专访指出,中国尚未对脑死亡进行立法,目前使用脑死亡者的器官进行移植属非法行为。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朱继业教授希望通过本报澄清:推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其目的是节约医疗资源,而不是为了器官移植。
中国《脑死亡法》未出台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望近期出台的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判定病人脑死亡后,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广东有专家称,该条例通过后器官移植供体来源可望增加40%。有人担心,在器官移植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脑死亡的诊断会被滥用。
脑死亡到底算不算死亡?能否进行器官移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明确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是国务院即将颁布的法规,脑死亡判定标准则须要通过人大立法,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脑死亡法》在中国医学、法学和政界酝酿了11年,但至今没有出台。
移植医生不能诊断脑死亡
北京协和医院李舜伟教授牵头制订的《脑死亡判定标准草案》明确,脑死亡的诊断至少要由两位医生确定:其中一名是病人的主管医生,另一名必须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或者ICU(重症监护室)的医生,具有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开具“脑死亡证明”的医院则必须是市一级以上、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李舜伟强调,器官移植专科的医生不能参与脑死亡的诊断。
植物人不可下脑死亡诊断
不少人认为,植物人就是脑死亡,甚至一些临床医生也经常将两者混淆。专家强调:脑死亡的诊断要慎重,植物人是活人,万万不可下脑死亡诊断。
朱继业、李舜伟两位专家介绍,医学定义的“植物人”虽然没有意识,但有苏醒和睡眠周期,有的会咀嚼、咳嗽,能自主呼吸,不用升压药能维持心跳,护理好的可以存活10年以上,有的植物人甚至可以在昏迷十几年后苏醒过来。“脑死亡”则没有任何的自主呼吸,必须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对外界毫无反应,医生进行检查,病人的呼吸、脑干反射和脑血流均已停止,大脑死亡已经不可逆。
专家认为,即使“脑死亡”通过立法,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将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作出脑死亡的诊断后,医生也不能在病人或家属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其器官作移植用途。中国人长期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迷信思想的束缚,脑死亡立法短期内未必能为移植增加大量器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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