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农民工杨启强和老乡罗飞、王守良、杨泽等17人来到贵州省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承建的贵州省平坝县大东方居住广场3号、4号楼进行室内装修。到今年6月底,工程全部完工。但当他们去向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讨要属于他们的93415.54元工钱时,该公司却分文不给。杨启强称,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将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一个四川籍男子黄祖渎,而黄祖渎将3号、4号楼的室内装修工程交给他们来做。他和工友要求该公司项目部经理梁泽章直接支付工钱和生活费给他们,梁泽章就当着大家的面作出了承诺。
杨启强告诉记者,7月3日,当他们拿着工资清单去向该公司项目部经理梁泽章要工资时,梁称:工钱被包工头黄祖渎领走了,要钱就去找黄祖渎要,不要来找我。
无奈之下,杨启强等农民工只好来到平坝县劳动局,请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帮助他们追讨工资,该局姜明平副局长立即和相关人员前往工地进行协调。
“我本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面协调,就可以拿到钱了。没有想到,还是一分钱也拿不到。”杨启强告诉记者,之后他们又去讨要了几次,但还是一分工钱也没拿到。
杨启强告诉记者,7月20日,他和罗飞等17人从老家遵义习水县来到平坝县的工地讨要工钱,该公司不但不给,还和农民工发生了冲突。
7月30日,杨启强等人找到平坝县蔡副县长。蔡当即召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等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责成第九分公司在8月7日前必须支付2万元,剩下的按照双方所签合同的规定履行。然而,当8月7日杨启强去讨要工钱时,梁泽章还是一分钱不给。
无奈之下,杨启强等人于8月10日再次从老家遵义来到工地上向该公司讨要工钱。下午在办公室找到了梁泽章,梁气势汹汹地对他们说:“要钱没有,要打官司奉陪到底。”发生口角后,梁的兄弟拿起一把菜刀从办公室冲出来,将农民工罗太猛头部砍伤。“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也不能少”11月6日,记者来到安顺市平坝县大东方居住广场,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该项目部的负责人梁泽章。
梁泽章称,公司在7月2日就将该项工程款的95%(90多万元)付给了包工头黄祖渎,杨启强等人应该去找黄祖渎要工资,不关他们的事情。“相关部门要我们不论什么原因都要支付农民工工资,实在是太过分了,完全是在乱搞。”梁泽章气冲冲地说,“这样处理我们就是不接受,他们想怎样就怎样,无所谓。”
记者在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与承包方黄祖渎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上看到,在付款方式一条上,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前工资不得支超总价的70%,不管什么原因余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方结算。那么梁泽章为什么说95%都付给黄祖渎了呢?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安顺市建筑公司第九分公司总经理邹宇龙。他告诉记者,现在黄祖渎携款潜逃,他们无法核实杨启强等人的具体工资是多少,所以不能发工资给他们。(记者赵福中实习生杨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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