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部门日前公布,从今年开始该省将吸纳200万农民工进医保,每月缴费4元,最高报销6万元。
据介绍,今年江苏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200万人,但绝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还没有医疗保障。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江苏将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以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为重点,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争取今年底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突破200万人,到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江苏省要求,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参保,同时应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对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要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不建个人账户”的原则,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以个人名义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江苏省即将出台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将由聘用单位按月缴纳,缴纳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同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原则上由农民工个人承担。(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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