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宁夏各级法院正在积极筹建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以形成一套执行威慑机制。
当事人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付出巨大的代价:难以融资、无法置产置业、不能自由出境等,甚至直接影响其市场经营活动和日常的生活消费。
据介绍,全国各级法院将把所有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该系统的数据库中,其中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当事人、标的额等案件基本情况,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债权凭证发放、已执结和未执结情况等进程,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采取情况,被限制融资、投资、置业、出境、罚款、拘留、刑事处罚等情况,同时也记载其积极主动履行的情况。以此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为基础,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与人民银行的征信信息数据库系统进行链接,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使“老赖”成了“过街老鼠”,不得不自动履行义务。
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峰说,明年1月5日起,该系统正式运行后,社会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阅全国任何一件执行案件的基本执行信息,案件当事人可以随时查阅其案件执行过程的详细信息,执行程序的一切活动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可以有效防止暗箱操作,防止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发生,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公平。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减少了法院信访接待工作量。(记者张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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