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6日,继全省383个乡镇、43个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后,7个州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又圆满结束。至此,历时半年的全省州县乡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州县政协领导班子自下而上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在整个换届过程中,各级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按章办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扩大民主注重民意贯彻始终,把做过细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始终,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贯彻始终,确保了换届工作同步有序进行。
党委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统筹运作换届工作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这在我省尚属首次。各级党委把这次换届作为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超前谋划,统揽全局,统筹运作,精心组织实施。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这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各地调研指导换届工作。省委书记赵乐际强调: “今年州县乡三级换届,对于青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具有决定作用。要按照中央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握全局,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也十分关心和重视换届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去年以来,省委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州(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20多个政策性、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具体政策,对换届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换届前,又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州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正职提前调整到位,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州县乡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做到组织机构一次成立,政策规定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同时研究,换届考察同步开展,人事安排通盘考虑,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各级人大、政协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在半年时间内成功地完成了集中换届工作。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大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
省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措施,坚持做到制度建设不落后。各级党委采取留任、转任、交流、提拔等多种方式,对党委副书记作了合理安排,突破了减少副书记这个换届中的重点和难点,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和扩大党政交叉任职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这次换届,州县乡党委副书记原则上只设2名,州县党委常委与政府副职交叉任职扩大为2至3名。换届后,州县乡三级党委副书记分别减少43.3%、50%、25.6%;州县党政交叉任职分别增加57.1%、50%;乡镇交叉任职增加24.9%。
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根据中央要求,各级党委以换届为契机,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取得进展。州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分别为49.5岁、43.4岁、36.5岁。州市党政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2名45岁以下的干部,绝大多数县市区党政班子配备了35岁以下的干部,注意配备其他年龄段的优秀干部,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妇女干部在州县乡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别占9.1%、9.3%、11.4%;州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党政班子配备了1至2名女干部。党外干部在州县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别占11.7%、9.5%。少数民族干部在州县乡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别占53.0%、55.9%、59.9%。领导班子成员的文化层次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班子的知识结构得到改善。州县乡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分别占88.3%、86.9%、82.1%。州市班子中,熟悉法律、经济、工业、农牧等专业的干部明显增加;县乡班子也注意选配熟悉党务、经济社会管理和政府工作的干部。通过换届,各级领导班子分工合理、专业配套、优势互补,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这次换届,州市交流干部占班子成员的26.9%,县市区交流干部占15.8%。州市党政班子成员均实行了任期交流;州县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以及公检法“三长”,基本实现了任职回避。
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扩大换届工作中的民主
各级党委以全面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抓住提名、考察和选举等关键环节,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提名环节,对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既坚持会议投票推荐,又增加个别谈话推荐,进一步扩大了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注意吸收党委委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离退休老同志等人员参加。在会议推荐的基础上,部分县市区还结合实际进行了“二次会议推荐”。在考察环节,采用了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对在现工作岗位不满3年的进行延伸考察等新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了考察工作的质量。据统计,这次换届,全省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人数比上届增加53.9%。在选举环节,积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的说明,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讲清楚有关政策要求、方案形成过程、候选人提名理由以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考虑等情况,增进代表和委员对候选人的了解。各州市党委上报、省委批复的州市党委换届人事安排方案,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常委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委会作用,这次换届适当增了州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两委”委员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增加了30%和20%。
运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干部
在换届中,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普遍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行换届考察,细化和拓展了考察内容,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生态保护、班子队伍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等多项指标来衡量评价干部。在换届考察中,新增了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的考察方法,注重了解社会层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及公众形象的认可度,重点分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拟提拔人选的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情况,深入了解干部德才素质,综合评价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情况、领导干部个人的发展潜力、主要特长与不足。同时,将换届考察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在“既重视得票、又不简单以票取人”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在人事安排方案的形成过程中,上级组织部门与考察组和各地党委充分进行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一个符合中央和省委规定、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各方面普遍认同的人事安排方案。
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党委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对提任的同志,教育他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对留任和转任的同志,教育他们保持良好心态,振奋精神,大胆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对不再提名的同志,多关心爱护,多听取意见,引导他们继续关心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对列入重点考察对象未进班子的同志以及落选的同志,及时谈话,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创造佳绩,帮助他们放下包袱、继续前进,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切实增强了换届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营造进者奋发、留者满意、转者安心、退者气顺的良好氛围。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各级党委始终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加强干部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要求,特别突出强调“三个严处”,即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等非组织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各地普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文件,进一步明确选拔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努力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做好换届工作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宣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督。通过加强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的合力;通过核查群众来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派工作组、督导组等方式,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这些措施,严明了纪律,规范了程序,强化了监督,有效防止了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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